DB31∕T 360-2020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ICS 03.080 A 12 0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T 3602020 代替DB31/T 3602006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Residential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criterion 2020-03-05发布 2020-05-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1/T 3602020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要求 3 5 综合管理 5 6 秩序维护服务 5 7 清洁卫生服务 7 8 绿化管理服务 8 9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 8 10 风险管控和突发事件应对 10 11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综合管理分级标准 1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秩序维护分级服务标准 14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清洁卫生分级服务标准 16 附录D 规范性附录绿化管理分级服务标准 19 附录E 规范性附录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标准 21 参考文献 23 DB31/T 360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T 3602006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与DB31/T 3602006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基本要求变更更改为总要求,将资质要求、从业人员要求、服务设施要求、服务信息要求和管 理服务要求,调整为总则、基本要求、服务人员、财务管理、服务设施、服务信息、标识管理、制度 与档案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 综合管理调整增加基本服务和有偿服务,并对原来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 为规范性附录。 秩序维护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 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清洁卫生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 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绿化养护服务改为绿化管理服务,调整基本要求调整为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增加基本服务, 对原一级至五级服务内容,重新梳理与编写,作为规范性附录。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调整增加人员要求、管理要求;房屋管理、共用部位维护管 理,合并更改为房屋及共用部位运行和维护,细化了房屋基础部位等管理服务要求;共用设施 设备管理,重新调整为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升降设备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 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服务要求,取消原来类别分类,作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宏伟、高清廉、张建、潘海生、蔡宏图、侯伏峰、王希、沈英、张一民、周波、 朱云飞、李建荣、叶臻、张臻。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 3602006。 I DB31/T 3602020 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总要求、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清洁卫生服务、绿化管理 服务、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等的规范性要求,以及风险管控和突发事件应对、服务质量评 价与改进等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原则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18775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13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11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GA 1283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DB31/T493 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DB31/T1091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DG/T J08-207 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1 3.1 3.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住宅物业 residential property 用于居住的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 物业服务企业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DB31/T 3602020 3.3 物业服务费 charges for property services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 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3.4 公共收益 public benefits 利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 3.5 急修项目 emergency repair project 本标准中所指急修项目系指 a 水泵、水箱池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b 电梯故障,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的;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d 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e 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