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98-2015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ICS 43.080.10 T 51 备案号477912015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T 3982015 代替DB31/T 3982007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2015-06-17发布 2015-10-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1/T 3982015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整车技术要求 2 5 标识及颜色 4 6 在用车辆技术要求 4 7 装卸运输管理 5 8 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车载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规范 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建筑垃圾车新车启用检验 1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 13 DB31/T 398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与DB31/T 3982007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 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 mm 的要求见4.2; 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4.3; 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4.6; 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4.7; 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5.1和5.2; 修改了车辆的颜色要求见5.3; 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8.4; 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见B.1; 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8.7; 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 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骏通 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包头德翼车辆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田迎春、赵胜贤。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员刘绍海、刘静水、王峰、王殿辉、张艳权、陈晓俊、邢昌年、曹磊、崔瑞进、 程晓东。 DB31/T 398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1/T 3982007。 I DB31/T 3982015 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垃圾车的术语和定义、整车技术要求、在用车辆技术要求、装卸运输管理、检验检 测、检验方法及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1000 kg, 符合GB/T 150892001中 的N2、N3类车辆,并用于 建筑垃圾的收集及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 GB/T 3181 GB 11567.1 GB 11567.2 漆膜颜色标准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190562012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BB/T 00372012 双面涂覆聚氯乙烯阻燃防水布和篷布 JT/T 808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QC/T825 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 QC/T 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3年第2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waste 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弃料及其他固体废弃物。 3.2 建筑垃圾车 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专用于收集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厢密闭式自卸汽车。建筑垃圾车分为装修垃圾车和工程渣土车 两类。 3.3 车载定位终端 vehicle positioning terminal 由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传输和车辆状态信息采集等模块组成,可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 等信息的装置。 DB31/T 3982015 3.4 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re 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的平台。 4 整车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建筑垃圾车应按车辆的出厂日期,满足国家和上海市对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 求,应是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车辆的特征参数包括外廓尺寸 和整备质量等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 4.2 底盘附件的离地间隙 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 mm。 4.3 侧防护装置 侧防护装置的下缘离地高度应不大于400 mm, 如采用栏杆式侧防护装置,横杆应不少于3根,横 杆间距应不大于100 mm, 其前端的垂直构件与前轮挡泥板间距应不大于100 mm, 其后缘与挡泥板或 轮胎垂直切面间距应不大于100 mm, 其他方面应符合GB 11567的要求。 4.4 后/下视镜 车辆安装的右后/下视镜或组合右后/下视镜应完全反映车辆右侧区域状况,无视觉盲区。 4.5 开机自检 车辆应在开机启动时对车载监控系统的各装置是否正常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