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_T3727-2024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碳排放核算技术规程
ICS 93.080.01 CCS P 66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37272024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碳排放 核算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of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for ultra-thin friction course with recycled warm-mix asphalt mixture 2024-11-29 发布 2024-12-29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3727202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碳排放核算内容 2 5. 1 原材料生产 2 5. 2 原材料运输 2 5. 3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 2 5.4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运输 2 5.5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 2 5.6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碾压 2 6 碳排放核算流程与方法 3 6. 1 核算流程 3 6. 2 核算方法 3 7 碳排放核算评价与报告格式 5 7. 1 碳排放核算评价 5 7. 2 碳排放核算报告格式 6 附录 A(资料性) 碳排放因子与能源消耗 7 附录 B(资料性) 报告模版 9 I DB15/T 372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大学、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农业大学、中交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宏、辛春福、乔志、沈永飞、米世忠、吴平、兰锦、张德江、陈斌、陈秀明、 包建业、牛昌昌、赵建雄、杨亚雄、李永翔、谭文明、陈琪、杨军、王若非、姚林虎、李闯、张尤、赵 鑫、王东、王荣昌、贾世欣、丁晓宇。 II DB15/T 37272024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碳排放核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施工的碳排放的核算内容、核算流程与方 法、核算报告与结论。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沥青路面的新建、改建及养护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51366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JTG/T 3833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5521 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 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8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DB15/T 1637 常温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B15/T 2882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碳排放核算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 ultra-thin friction course with recycled warm-mix asphalt mixture 在原道路上铺装10 mm~25 mm 厚度的由沥青、再生集料、新集料、矿粉和温拌剂等原材料按一定 比例在120 ℃140 ℃温度下拌和而成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形成的路面表面层。 3. 2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for ultra-thin overlay with recycled warm-mix asphalt mixture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在与其有关的原材料生产与施工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 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1 DB15/T 37272024 3. 3 碳排放核算的计量单元 measurement unit for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用来核算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碳排放的基本单元,以每万平方米每厘米厚磨耗层表示。 3. 4 碳排放因子 carbon emission factor 表征生产1 t原材料、燃烧1 kg化石燃料、消耗1 kW.h电力所带来的二氧化碳当量碳排放。 4 基本规定 4,1 碳排放核算范围为温拌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施工期间的碳排放,碳排放核算计量单元为每万平 方米每厘米厚。 4. 2 碳排放核算对象包括原材料生产与运输及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施工过 程。 4. 3 碳排放核算按照 GB/T 2589、GB/T 32150 和 GB/T 51366 的规定,针对 CO2、CH4 等温室气体当量换 算。 4,4 碳排放核算过程中机械设备台班应结合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超薄磨耗层的施工要求对JTG/T 3833 和 DB15/T 2882 规定的定额进行调整。 5 碳排放核算内容 5. 1 原材料生产 原材料生产的碳排放指的是沥青、再生集料、新集料、矿粉和温拌剂等材料在生产中带来的碳排放。 5.2 原材料运输 原材料运输的碳排放指的是沥青、再生集料、新集料、矿粉和温拌剂等材料从生产场地到沥青混合 料拌和场地运输过程带来的碳排放。 5. 3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的碳排放指的是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在机械使用过程消耗化石燃料和电 力带来的碳排放。 5.4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运输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运输的碳排放指的是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从沥青混合料拌和站到超薄磨耗层 施工场地运输过程带来的碳排放。 5.5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的碳排放指的是沥青混合料摊铺设备在机械使用过程消耗化石燃料和电 力带来的碳排放。 5.6 温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碾压 2 DB15/T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