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V1.0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020-4-12020-4-1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土方开挖专项方案 编制人编制人职务(称)职务(称) 审核人审核人职务(称)职务(称) 批准人批准人职务(称)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批准部门(章)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 目目录录 一、土方工程施工方案(1)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二、基坑(槽)保护(7) 三、安全防护措施(7) 四、施工注意事项(8)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建筑物基础开挖,现场土质较好,场地开阔,查地勘报告得知挖至设计深度无地下水。开挖深 度 7m 至 8m,本方案考虑采用二级放坡,机械开挖。施工部署1拟采用 3 台日立 330 挖掘机开挖,3 台 50 装载机配合作业,10 个普工跟机作业。 2土方开挖前,首先应调查清楚地下管线电缆等障碍物,将施工区域 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3根据甲方给出的控制线桩结合施工图纸完成轴线和水准基 点的设置,放出沟槽开挖的灰线位置,。4土方施工阶段应在现场设置临时施工运输道路,车辆通行应有安 全人员监护,保证土方施工阶段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夜间挖土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及安全措施。 二、施工方法二、施工方法 1、开挖前应清除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 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的稳定;材料和土应堆放在基坑边缘1 米以外,且高度不宜超过米。 2、基坑(槽)开挖程序测量放线机械大开挖上部(放坡系数为1)机械开挖至基底(放 坡系数为 1)基坑(槽)放线机械及人工捡底。挖土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 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 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 标高。 3、 挖基坑 (槽 ) 较大面积土方时, 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始刷边, 挖至距离坑 (槽) 底时,应沿坑槽 边每隔 2-3m 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 计标高找平,由两面三刀端轴线中心线 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平槽底,清除土。 4、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 应预留 10 20cm 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 底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作为竣工资历 料保存。 当开挖基坑(槽 )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 直立开控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了 地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 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 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撑或砌、 石 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临时矮挡土 ,保护坡脚。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限半永 性的、安生可靠的支护 措施。 挖基坑(槽) 或挖较在面积土方时, 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始刷边, 挖至距主坑 (槽) 底时,应沿坑槽 边每隔 2_3 米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 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桩拉通线,栓查槽宽,修理槽边, 平槽 底,清除余土。 6、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物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12 个宽的台阶, 作为倒土台.然后按浅基坑槽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至槽边。完成 流水作业。 7、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本工程基底为中分化砂岩,底标高和平整度不好控 制。如有超挖,本方案考虑采用C15 砼浇筑至设计底标高。 8、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 1m 以一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 或边坡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材料应距挖方边缘以外 ,高度不宜超过,并在已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 以免使基础 、柱产生歪斜裂缝。 9、在基坑(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基底出现弱土层、枯井、古墓,应现设 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后再施 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放坡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工。 10、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分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坑(槽)两侧围以土堤 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心在时适当放缓边坡 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造成塌方。 11、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调计、勘 、建成设单位以及质量监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 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 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三、质量标准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心须符合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听偏差项目 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 项 次 1 2 3 4 允 许 偏 差(mm) 项目 基坑 (槽) 管道 0-50 -0 -0 场 地 平 整 50 -0 -0 地基 (路) 面层 0 -50 20 检 验 方 法 排水沟 0 -50 -0 -0 标高 长度宽度(由设计 中心向两向两边 边 坡 坡 度 表 面 增 整 用水准仪栓查或 拉线尺量检查 用经纬仪、拉 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 用 2m 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查 注本表项次 3 的偏差系指边坡度不应偏陡。 四、基坑(槽)保护四、基坑(槽)保护 1、对测量挖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下沉、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守期 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全设计要求。 2、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在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基坑(槽) 、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在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4、基坑(槽) 、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浇筑垫层或安装管道,应 预留 150-250mm 厚土层,在施 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必 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土方基坑开挖和降低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进行观 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安全防护措施五、安全防护措施 1、基坑开挖时,人工捡底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 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