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班组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立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资料资料0606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 、建设部颁发的“一标三规”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本公司承建的工程给乙方施工,为了搞好施 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中无事故。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 施工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层次建筑面积 3、工程总造价 4、开、竣工日期2019 年 07 月 01 日至主体验收结束和外架拆除 第二条第二条责任目标责任目标 1、要求无因工伤亡事故,无重大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无重大设 备事故的六无安全管理目标。 2、杜绝死亡事故,目标为 0。 3、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1以内。 4、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1以内。 5、安全达标率 100。 6、文明施工达标率 100。 第三条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甲方的安全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各 项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参与审查乙方 施工时的不良现象,违规现象等;协助乙方按时提请项目有关安全、质量进行达标和文 明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本工程的分包项目和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协议签订见证工作。 1 第四条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职乙方的安全责职 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层层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经常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 底; 经常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活动; 做好乙方职责范围內的各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确保做到“四不伤害” 原则,发现其它不安全隐患限期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及时提请 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验收工作;检查落实督促整改,查处本工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 律的人员;及时购买发放职工必需的防护用品,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 报项目部,承担职责范围內的一切责任;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需对乙方进场施工 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纪律制度,服从甲方安技人 员的指挥,不得违规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人员 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第五条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1.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 50-500 元/人/次,管理人员 及班组长罚款 100-500 元/人/次。 2.2.施工人员穿拖鞋、高跟鞋、赤脚、短裤、赤膊进入施工现场,罚款 100 元/人/次。 3 3.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且无可靠防护措施时,不系安全带罚款100 元/人/ 次,或者系了不悬挂罚款 100 元/人/次。 4.4.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人/次。 5 5.作业人员进场前未进行保险实名登记、签订劳务合同、做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 底等三级教育培训的,罚责任班组 200 元/人/次。 6 6.作业时打闹嬉戏、擅离职守、违章作业、不听劝阻,罚款 200 元/人/次。 7.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罚款 5002000 元/人/次并承担法律责任。并清 除出场。 8.8.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 违者罚款 200 元/人/次。 2 9 9.禁止攀爬塔吊、脚手架、或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 500 元/人/次。 10.10.严禁擅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违者罚款 200 元。 1111.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设备及施工电梯,违者罚款 100 元/人/次。 1212.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火;违者罚款 100 元/次。 13.13.严禁从高空和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建筑材料;违者罚款 500 元/人/次; 1414.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 100 元/人/次; 1515.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施工中产生的各类易燃物必须在下班前清理干净,定点 堆放;明火作业应有消防措施;冬季严禁明火取暖;违者罚款 100 元/人/次。 1616.楼层结构边沿,外架堆放材料,基坑边 1.5m 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材料堆码乱放, 罚款 100 元/处。 1717.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和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 护不严密) ;罚款 200 元/处。 1818.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罚款 200 元/处。 19.施工电梯门、配电箱门、安全防护门未及时关闭或未按要求操作,私自打开;罚款 100 元/处。 2020.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不到位, ( 罚款 100 元/处。 2121.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混放,倒放;气瓶的工作间距小于 5 米;气瓶距明火作 业距离小干 10 米;气瓶露天作业无防曝晒措施;乙炔瓶、液化气瓶无防回火装置等存 在重大安全隐患;罚款 200 元/项。 2222.吊塔吊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罚款 100 元/次。无人指挥吊装的,罚款 100 元/次。 3 2323.施工现项临时用电没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罚款 200 元/项。. 现场用电设备没有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的;罚款 50 元/项。 2424.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按、乱拆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 属架敷设;严禁出现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者罚款 100 元/次。 2525.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或插头严重破坏的;私接电源;电线老化、破皮的;罚款 100 元/项。 2626.露天使用的配电箱无防雨措施的;罚款 100 元/项。 27.27.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的临电工。配电柜做好防护措施,箱门上锁,严禁非管理人员私 自打开。违者罚款 100 元/次。 2828.对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 检查者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加倍处罚,以提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2929.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延期执行或达不到整改 要求的,罚款 500 元/项。 3030.每道工序必须做到“落手清”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得超过七天; 达不到标准的罚款 200 元/项。 3131.严禁从建筑物及脚手架向下扔工具、材料、垃圾、排放污水。违者罚款 200 元/项。 3232.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除没收赌具、赌资外,罚款200 元/人/次。 3333.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违者罚款 200 元/人/次。 3434.工地材料堆放杂乱,未留出施工便道的;罚款 100 元/处。 3939.各班组工作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建渣及时清理,并堆码整齐;建渣清理干净,堆 放在指定地点;每违反一次处罚班组 200 元。 4040.钢筋工工作完成后,多余钢筋及时清出楼层工作面;禁止在外架、临边口堆放材料。 4 违者罚责任班组 200 元。 4141.架工每一层搭设完毕后,及时将剩余材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