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钢质无缝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钢质无缝气瓶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气瓶的安全使用,对盛装医用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在对气瓶检验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气瓶对其进行报废处理 1.对使用年限超过___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 2.瓶体存在裂纹、鼓包、结疤、皱折或夹杂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3.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___的气瓶应报废 4.瓶体凹陷深度超过___mm或大于凹陷短径1/30的气瓶应报废。 5.瓶体凹陷中带有划伤或磕伤时,若其缺陷深度等于或大于___条或.___条的规定;或其缺陷深度虽小于___条或.___条的规定,但其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陷短径,且凹陷深度超过___mm或凹陷深度大于凹陷短径的1/35,则该气瓶应报废。 6.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明火烧烤等热损伤而使金属受损的气瓶应报废。 7.瓶体上弧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2/3的气瓶应报废。 8.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___%的气瓶应报废。 9.颈圈松动无法加固的气瓶,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10.底座松动、倾斜、破裂、磨损或其支撑面与瓶底最低点之间距离小于___mm的气瓶应报废。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报废 a筒体圆度超过___%; b筒体直线度允差超过瓶体长度___‰,且弯曲深度大于___mm; c瓶体垂直度允差超过瓶体长度___‰。 12.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废。 13.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复。修复后用符合GB/T8336的量规检验,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气瓶应报废。 14.内表面有裂纹、结疤、皱折、夹层或凹坑的气瓶应报废。 内表面存在腐蚀缺陷时,瓶体上弧立点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2/3的气瓶应报废。 15.瓶体线腐蚀或面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___%的气瓶应报废。 16.气瓶现重量与制造标志重量的差值大于___,应测定瓶壁最小壁厚。除点腐蚀外,最小壁厚小于设计壁厚___的气瓶应报废。 17.现容积值小于制造标志容积值的盛装高压或低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必须根据容积测定记录将原制造标志容积值改打为现容积值。现容积值大于制造标志容积值___的气瓶应报废。 18.水压试验时,瓶体出现渗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有回降现象(非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19.高压气瓶在水压试验时,应同时测定容积残余变形率。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___时,应测定瓶体的最小壁厚,其最小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的___。容积残余变形率超过___的气瓶应报废。 20.气瓶气密性试验时,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气瓶应报废。 对检验中出现的报废气瓶,出具钢质无逢气瓶判废通知书,并进行登记。对报废气瓶进行破坏性的处理,填写好气瓶报废处理记录。 第3页共9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仔细贯彻、落实___安全生产法、国务___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别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___、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___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根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___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损害自己、不损害他人、不被他人损害。 第九条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班组长要___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___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___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___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___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___文明生产检查,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