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沟回填施工技术管理要求
管沟回填技术及现场管理要求 一、管沟开挖 1、管沟内的管道应敷设在承载能力达到管道基础支承强度要求的原 状土地基或经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上。 2、 管沟底部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在 清除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 150mm 的砂土,且平整夯实。 3、 对岩石基础,应铺垫厚度不小于 150mm 的砂层,具体厚度以设计 为准。 4、 当沟槽内有地下水时, 必须将地下水降至槽底以下不小于 500mm, 做到干槽施工。当降水不力、地基被扰动时,应进行地基处理(与设计院 协商处理) ,达到要求的承载力。 5、机械开挖管沟至基础标高以上 20cm 时,应停止开挖由人工开挖修 整至设计标高,严禁超挖扰动原状土。 二、管沟基础验收 管沟开挖完成后,应会同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对管沟基础的基 底标高、基础情况、基础密实度进行验收,并形成三方验收记录,未经验 收不得进行管道安装施工。 1、管沟基底标高满足设计要求。 (现场实测) 2、管沟基础内无积水、无杂物。 (现场勘察) 3、特殊地质管沟基础处理后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是压实 系数不低于。 (取样送检) 三、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过程中,要保证管道固定牢固,位置准确,标高及检查井设 置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完成后监理组织进行专项隐蔽工程验收,并形 成验收记录 1、管道位置及标高验收; (现场实测) 2、管道功能性验收实验; (现场实验) 3、管道接口、附属物安装情况验收; (现场检验) 四、管道回填 1、管道安装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 管道基础、 管侧及管顶以上 500mm 内的沟槽回填,必须采用人工分层回填并压实;特别是在管顶以上500mm 范围内不能用重型机械夯实。管道基础处理一般情况下为管道下方铺设砂 垫层,垫层材料为中粗砂。 。 2、回填时管沟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除粗砂外) ,不得回填淤 泥、有机物及含杂质的土,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 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3、管沟的回填材料, 应由沟槽两侧对称均匀运入槽内, 不得集中推入。 要确保管道及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可采取限位措施。 4、管沟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夯实中,应连续夯实,不得漏夯。人 工夯实每层回填厚度不应大于 20~30cm,机械夯实每层回填厚度不应大于 30cm。 管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夯实, 分层厚度不宜大于 200mm, 严禁采用机械碾压。应采用人工夯打或轻型机械压实,严禁压实机具直接作 用在管道上。管沟回填施工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步进行,严禁单侧回填,两 侧填土填筑高差,不应超过一个上层厚度(最大高差小于30cm) ,填土应分 层夯实。 管腋不填土,中粗砂必须塞严、捣实,保持与管道紧密接触。 5、沟底到管顶以上 0.5m 范围内,不得含有有机物,大于50mm 砖块 等硬块。 6、管顶 500mm 以上部位的回填,可采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均匀 进行,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松铺厚度为200~300mm。 7、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且不得漏夯。采用 木夯、蛙式夯等压实工具时,应夯夯相连。 8、不在修路范围内的管沟回填土,在管道顶部以上高为 500mm,宽为 管道结构外缘范围内应松填,其压实度不应大于 85;其余部位,当设计文 件没有规定时,不应小于90。处于绿地或农田范围内的管沟回填土,表层 50cm 范围内不宜压实,但可将表面整平,并宜预留沉降量。 9、过路浅埋管或管材较差,已有破损的要外包混凝土保护;对于软 基要进行换基硬化,然后在管道外包混凝土(严重软基外包钢筋混凝土) 。 五、管道回填现场管理要求 管道回填过程中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全程旁站监理,并形成旁站监理 记录,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1、管道垫层及管道腋下回填记录; 2、回填土质情况记录; 3、管顶 500mm 范围内回填机械及夯实情况记录; 4、分层回填松铺厚度及夯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