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中国中国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290290号号 炜衡律师炜衡律师 290 South Street290 South Street 事务所事务所 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 WH LAW FIRM 南通通灵汽车软轴软管有限公司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南通通灵汽车软轴软管有限公司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各位债权申报人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南通市通州区飞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南通通灵汽车软轴软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公司” )破产 清算一案,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以 “ (2015) 通商破字第 0004 号” 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并于 2015 年 9 月 6 日以“ (2015)通商破字第 0004-1” 民事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通 灵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 。管理人在接到法院决 定后,立即制定了通灵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预案,组建管理人团队、部 署接管工作,于2015 年 9 月 29 日接管通灵公司,履行法定职责,合 法、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管理人现就前阶段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建管理人团队,制订管理人团队工作制度一、组建管理人团队,制订管理人团队工作制度 2015 年 9 月 6 日,管理人接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 、 民事决定书后,立即组建了“南通通灵汽车软轴软管有限 公司管理人团队”并根据工作需要将团队工作人员分成三组,即“财 产调查组” 、 “资产管理组” 、 “债权申报核查组” ,明确了每名工作人 员的职责,并开展对债务人的摸底、调研等前期工作。 为使管理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管理人根据初步了解的债务人企 业情况,拟定工作规划;结合债务人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本案件的 特性,制定管理人团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及时 拟定管理人文件格式范本。 二、刻制管理人公章,开设管理人帐户二、刻制管理人公章,开设管理人帐户 在收到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当日, 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刻制了管理人印章、财务印鉴章、负责人印章,并将印章印 样向人民法院报告、 备案; 向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管理人临时专用账户, 1 / 71 中国中国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290290号号 炜衡律师炜衡律师 290 South Street290 South Street 事务所事务所 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 WH LAW FIRM 为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做好准备。 三、全面调取债务人工商资料,了解债务人企业基本概况三、全面调取债务人工商资料,了解债务人企业基本概况 根据工商档案表记载的资料显示, 通灵公司以 1996 年 6 月股份 制改造为界分为两个重要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制改造前的基本情况(一)股份制改造前的基本情况 原企业名称为江苏省南通县二甲镇汽配厂(1989 年 5 月更名为 南通县二甲汽车配件厂) , 创办于 1958 年 5 月 8 日, 性质为镇办集体, 资金总额为 380689 元; 1981 年 11 月 17 日南通县二甲汽配厂资金数额 193890 元; 1989 年 6 月 12 日注册资金由 19.39 万元变更为 82.19 万元,但 1989 年 6 月 26 日企业注册资金验资证书验资报告验证注册资金 为 664000 元(固定资金 276000 元,流动资金 488000 元) , 企业登 记注册资金信用证中记载申请登记注册资金总额 66.16 万元(固定 资金 28.16 万元,流动资金12.11 万元(自有流动资金)和25.89 万 元(专项资金) ,1989 年 5 月 28 日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记载注册 资金 66.16 万元; 1991 年 3 月 2 日,南通县二甲汽车配件厂更名为南通汽车软轴 软管厂,注册资金由 66.4 万元变更为 102.2 万元。 (二)股份制改造后基本情况二)股份制改造后基本情况 1996 年 6 月 20 日南通汽车软轴软管厂由镇办企业改制为股份合 作制企业,注册资金由 102.2 万元变更为 70 万元。由蔡顺萍等 265 位职工作为股东认缴股金 70 万元。 1998 年 3 月 12 日,邵翠萍等 257 名股东共 64.5 万元股权转让 给蔡顺萍等 8 名股东,转让后蔡顺萍、季一平、陆建沂、李植泉、严 家喻、姜卫平、卜祥昌、周一尘各 8.75 万元。 2005 年 1 月 7 日,南通汽车软轴软管厂名称预先核准为南通通 灵汽车软轴软管有限公司。 2005 年 6 月 13 日,通灵公司以盈余公积金130 万元转增注册资 2 / 72 中国中国 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290290号号 炜衡律师炜衡律师 290 South Street290 South Street 事务所事务所 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Chongchuan District, Nantong, China WH LAW FIRM 本,转增后蔡顺萍出资额为 54.26 万元(增 45.51 万元) ,其余 7 股 东为 20.82 万元 (增 12.07 万元) , 转增后通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 2005 年 6 月 24 日,通过原有股东部分转让股权的形式,股东由 8 名增加至 13 名,注册资金不变。 2013 年 3 月,股东刘雪峰将 8.6 万元股权平均转让给蔡东新、 陆建沂、周一尘、严家喻、卜祥昌;曹庙江的名下8.6 万元股权由庄 卫娟继承。 自该次股权转让至今, 通灵公司股东为 蔡顺萍 (17.40, 34.8 万元) ,季一平(8.7,17.4 万元) ,周一尘(9.56,19.12 万 元) ,严家喻(9.56,19.12 万元) , 陆建沂(9.56,19.12 万元) , 卜祥昌(9.56,19.12 万元) ,姜卫平(8.7,17.4 万元) , 李植泉 (4.5,9 万元) , 蔡东新(9.56,19.12 万元) ,卜芹(4.3,8.6 万元) ,倪晓燕(4.3,8.6 万元) 、庄卫娟(4.3,8.6 万元) 。 2013 年 4 月 16 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蔡顺萍变更为蔡东新,但公 司实际上一直由蔡顺萍管理。 (三)人员情况(三)人员情况 截止人民法院受理通灵公司破产清算案之日, 通灵公司共有职工 60 人,其中包括 53 位与通灵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在职人员, 4 位劳动关系挂在通灵公司的停薪留职人员,3 位已办理退休手续便 仍在通灵公司留用的人员。 四、接管债务人资料四、接管债务人资料 管理人根据债务人企业资料分散的实际情况, 2015 年 9 月 29 日, 在通州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 管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