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农民问题调查报告二
海南农村、农民问题调查报海南农村、农民问题调查报 告告 二二 本、土地收益、技术以及投资的不动产等,都应成为农民收 入的重要源泉。广东、浙江等地的农民收入之所以比较高,就在 于他们的收入来源具有多元性,不局限于一行一业,一职一位。 ( 六)广开就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聚集,不仅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和 农民收入的增加,而且还可能成为农村地区的不安定因素。因此,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农村、农民问题 的关键所在,但同时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海南农村的 实际情况,转移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 1.增加就业机会,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一是要通过推进农村 非农化,特别是加强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特征的农村 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一部分劳动力就地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二 是要以小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工业化与城镇 化同步发展。通过农村城镇化,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县城和 中心镇转移。第三要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 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以提高 就业能力为目的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就业和再 就业环境。 2.围绕劳务输出开发人才。各级基层政府应把扩大和提升劳 务输出作为农村人才开发的重点,按照提高技能、拓宽通道、扩 大输出的要求,大力开发有多项技能的家政服务人员,有独特专 长的能工巧匠,懂电脑英语的高层白领等。通过这种有计划、有 组织的开发,可以培养多层次的劳务人才,加快由体能型人力输 出向技能型人才输出的转变。实现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完善农村 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 新机制,促进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农村人才搭平台、给政策、创环境。做好这方面的 工作,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打造市场配置平台,让农民 有事干。鉴于海南的实际情况,应着力采取政府和民间相结合的 方式,组织农民向大陆和海外劳务市场转移。二是打造创业指导 平台,让农民知道如何干。要坚持产业聚才、政策兴才的原则, 放开对农村人才创业的各种限制,出台扶持农村人才创业的优惠 政策,并加大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充分激发农村人才的创业 热情。三是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促进农村人 才有序流动。针对农村信息渠道窄、就业门路少的弱点,要建立 和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海南 各级行政区域比较小,因此可以构建以市劳务服务公司、市人才 市场为主体,以县乡劳务服务站为基础,各种民办劳务机构为补 充的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并通过纵向到乡镇、各村, 横向到国内主要城市的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促进农村 人才的有序流动。 4.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海 南在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上 消除了户籍管理制度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并逐步形成了统一的 城乡劳动市场。需要注意的是,在改革了旧的户籍管理制度后, 必须加强新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农民。各 级政府要着力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力量认真清 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纠正简单粗暴清退农 民工的做法。 ( 七)培育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参政意识七)培育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参政意识 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农民参与民主活动的积极性和能 力,是海南农村取得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对海 南六个乡镇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上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 认为,培育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可以通过下述四条 措施进行。 第一,消除不良文化因素的影响,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强化 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不是先天产生的,民主参政意识 的提高,需要教育和引导。培养和培育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就 必须根除农民群体中存在的旧思想、旧观念。要达到此目的,必 须加强民主法制宣传,致力于培养广大农民的主人意识、平等意 识、法治观念,并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民主政治活动,使他 们敢于参加村民自治机构的竞争和竞选,敢于争取和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农村的民主文化,还要帮助农 民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地抵制违法行为。让他们知道合法权 益遭受侵害时有那些救济渠道和救济途径,如何利用这些渠道和 途径。宣传教育不能靠单打独斗,而要在全社会形成合力,特别 是要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 织基层干部和农民,深入学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和爱国主 义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文化科学教育,进一步 提高广大农民和干部的民主素质。 第二,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形式的民 主管理制度。培育和提高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首先就要为这种 培育和提高提供制度保障。而这一保障,应通过制定和实施村民 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度来实现。在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中, 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讲求民主性。村民自治章程和村 规民约的制定,需要吸收全体村民参与,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得 到绝大多数群众认可,因为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制定出来的制度 才能得到村民的拥护。二是讲求合法性。村规民约要依据法律法 规和国家政策制订,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三是讲 求针对性。制订村规民约是为了解决问题,因而必须从实际出发, 切实符合村情;四是讲求互约性。各项村规民约既要有对群众的 要求,又要有对干部的约束,决不能让任何人享有任何特权,也 不能让任何人受到任何歧视; 第三.贯彻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理财为主要手 段的民主监督制度。意识必须有物质作为依托,培育和提高村民 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就必须为村民提供现实的途径。对于村 民来说,最好的实践途径就是民主监督。推行民主监督制度主要 有以下三个途径。一是村民通过村务公开对全村事务进行监督。 村民自治组织要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条件、 名单和受处分情况,公开土地征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要,公开涉 及村民的重大事务。事实上,只有通过公开,村民对村务作到新 中有素,才能作好监督,才愿意参与村民自治事务。二是通过村 民评议对干部进行监督。这首先要明确规定评议主体、评议对象、 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议原则和评议要求等事项。只有通过民 主评议将村官的工作业绩掌握在农民手中,才能极大地促使村官 们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为农民办实事。三是通过民主理 财对村财务收支及使用方向进行监督。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民 群众最为关注、反映最激烈、也最容易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焦 点问题。因此需要制定民主理财制度相关法律依据,突出全体村 民的监督主体作用。建议在村里建立村务监督小组,定期审查各 项财务收支,检查监督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 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并向村两会报告或 向农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