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退役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降级再利用的判定与要求送审稿
DB 63JH-xxx-xxxx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 XXXX-XX-XX实施 XXXX-XX-XX发布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退役太阳电池组件 延期使用或降级再利用的判定与要求 送审稿 DB 63xx-xxx-xxxx DB 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ICS 27.160 F19 F 10/19 I 目 次 前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分类和判定2 5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测试方法3 6 必要措施4 附 录 A6 前 言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可再生能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田珍、刘宏、朱青云、姜志成、辛元庆、周斌、刘鹏、严军、吴文斌、马明奎、李王安顺、薛兴财、朱广泰、白生菊、杨志刚、赵恕、耿萍。 本文件由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监督实施。 I DB 63JH-xxx-xxxx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退役太阳电池组件 延期使用或降级再利用的判定与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地区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降级再利用的分类,规定了判定要求及测试方法。本标准主要针对大型并网光伏电站的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离网型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注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版本适用。 NB/T 11080-2023 光伏组件电致发光EL检测技术规范 IEC 61215-22021 地面用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型式认可–第2部分测试程序 CNCA/CTS 0016-2015 并网光伏电站性能检测与质量评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指由于原厂家的质保到期,或性能衰减、质量缺陷、自然灾害、经济性等原因不拟在原发电系统中继续使用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3.2 延期使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中无需或通过修复,即可在原址、原光伏系统继续使用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3.3 降级再利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不适用于原最大系统电压,但可用于低电压、小容量发电系统的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3.4 其它再利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不再适用于发电系统,应用于其他场景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3.5 报废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1 DB 63JH-xxx-xxxx 不可延期使用或降级再利用,仅用于原料回收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3.6 太阳电池组件再利用机构 指从事退役太阳电池组件再利用的测试、判断、修复、工程安装、交易等业务的机构。必要时要具备相关资质。 4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分类和判定 4.1 分类概述 根据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性能测试结果将拟退役太阳电池组件分为以下四类 Ⅰ类延期使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该类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结构完整,发电性能符合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运行要求,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无明显的外观缺陷、电性能缺陷和光学性能缺陷,可继续用于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Ⅱ类降级再利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该类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结构完整,发电性能略有降低,但在低电压系统中应用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可用于低电压、小容量的发电系统。 Ⅲ类其它再利用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该类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安全性,发电性能均降低,且发电性能无法恢复,但玻璃、边框无破损,可用作建材、装饰性材料或分割围挡装置性材料等。 Ⅳ类报废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该类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安全性不足,发电性能严重降低,玻璃、边框有破损,且无法修复,仅能用于原料回收,实现材料的再生利用。 4.2 测试项目与判定参数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判定测试项目与判定要求见表1。 表1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判定测试项目与判定要求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测试项目 测试 方法 延期使用 判定要求 降级再利用 判定要求 其它再利用 判定要求 报废 判定要求 外观检查 5.2 外观正常或外观异常经修复后正常 外观异常且无法修复 热斑测试 5.3 运行中最高发热点温度低于100℃ 运行中最高发热点温度高于100℃ 湿绝缘测试(原电站电压) 5.4 绝缘电阻大于40MΩ㎡ 绝缘电阻小于40MΩ㎡ 漏电流大于100mA 湿绝缘测试(拟用低电压) 漏电流小于100mA 功率衰减测试 5.5 功率衰减不高于20 综合考虑有降级 再利用经济价值 综合考虑无降级再利用经济价值 隐裂测试 5.6 少量轻微隐裂和碎片 无多处大面积贯穿性隐裂和碎片 多处大面积贯穿性隐裂和碎片 注如果对外观异常可修复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进行判定,以上测试应在修复后进行。 4.3 判定流程图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判定流程见图1。 2 DB 63JH-xxx-xxxx 图1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延期使用或再利用的判定流程 5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测试方法 5.1 基本信息了解 充分了解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的信息,包括基础参数信息,长期、连续的运行或监测信息及数据。 3 5.2 外观检查 根据IEC61215-22021中4.3的方法对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进行目测,并记录异常问题。对于有异常问题的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应附照片。 5.3 热斑测试 根据CNCA/CTS 0016-2015中9.2的方法进行测试。 5.4 绝缘电阻测试 根据IEC 61215-22021中4.3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5.5 功率测试 根据IEC 61215-22021中4.2或4.6的方法进行测试。 5.6 隐裂测试 根据NB/T 11080-2023中的方法进行隐裂测试。 5.7 其他测试 除上述所列试验方法之外,业主方特别要求的测试项目,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测试标准进行测试。 5.8 测试记录 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现场检查及测试的记录格式见附录A。 6 必要措施 6.1 延期使用的必要措施 6.1.1 由太阳电池组件再利用机构承担拟退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的现场测试判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