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
编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染委托加工合同印染委托加工合同 甲甲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年____________月月____________日日 第 1 页 共 8 页 甲方 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加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内容如 下 第一条第一条 加工产品明细加工产品明细 (注1.伸长率是以坯布米数为基数;2.正品率是以成品米数为基数;3.以上价格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等品以外不计加工费;4.特种坯布加工费价格另议) 第二条第二条 原材料(包括主料、辅料)由甲方负责托运到乙方染厂,乙方负责将坯布搬运入仓并给 甲方开具收据(收据应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胚布规格、单价、克重、数量) 。 第三条第三条 基础工艺要求 双方对工艺要求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如详见委外加工单,以下简称加工单) 。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加工产品之质量标准应当按照国家 GB184012003 中 B 类标准和国家 GB/T 22796 2009 中合格品标准(详见附表) ,双方对质量要求另有约定的依约定(详见委外加工单,以下 简称加工单) 。 若乙方发现米数不足应立刻通知甲方负责人双方确定;若是布的织造面太差,立刻通知甲方的负 责人,并确定是否投入印染(以抽检抽查为准,按左右的比例抽查) 。 其它约定。 第五条第五条 订单安排订单安排甲方根据具体情况给乙方发出领料单、加工单,乙方收到原材料后给甲方开 具收据,并根据加工单的内容进行生产。 第 2 页 共 8 页 第六条第六条 包装要求包装要求乙方应当对产品进行打卷、内塑外编,包装袋应当列明产品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厂商、花名、颜色、米数) ,双方对产品包装方式另有约定的从该约定(如详见加工单) 。 第七条第七条 交货地址交货地址。 第八条第八条 交货方式交货方式 乙方开出一式三联的明细码单或(以下简称码单 ) ,其中一联由乙方留底, 一联交给甲方跟单 员,一联交给配送司机随货物运走; 码单所列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花型、品种、规格、颜色、数量等)必须与本合同 和加工单约定之信息相一致, 码单上应当列明的花型(如有) 。 发货当日,乙方应当就当日所发的卷数、米数开具一张总出库单给甲方签字(或盖章)留底。 第九条第九条 成品运输及运费承担,双方按照第项之约定履行 (1)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约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 □乙方承担; (2)由甲方派车到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乙方负责装车,运费由甲方承担。 (3)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如提前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甲方, 如甲方同意的, 具体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迟延发货的甲方仍然保留追究甲方迟延交货的权 利。 第十条第十条 货物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 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如因包装不当或违反合同对包装标准的约定,导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即使乙方已按约 定把货品交付给甲方,乙方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能证明甲方过错的除外) 。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发货周期发货周期在甲方有坯布库存的情况下,从投单日计算天内交货;新花开版 第 3 页 共 8 页 天内交货;根据订单数量,允许迟交天。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照第项方式进行发货、验货及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1) 乙方把原材料加工完毕后,应当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乙方方 可发货(送货单及检测报告一同附上) ,甲方收到货物后由其品检部对到货产品进行测验; (2)乙方把原材料加工完毕后,应当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每品种 各寄 1 米大货样品供甲方检测,检测合格后,由甲方按排人员到乙方工厂验货,验货合格后,乙 方可发货(送货单及检测报告一同附上) 。 (3)其它方式。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按照第十一条第二项约定,甲方在收到样品后天内应当对样品质量进行检验 完毕,甲方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 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进行重检,否则视同接受。 乙方应当及时对不合格货品进行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交货日期,甲方 有权保留追究乙方延误发货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按照第十一条第一项约定,甲方对乙方交付成品之质量、数量、规格等有异议的,应 于甲方收货之日起天内书面向乙方提出, 否则视为产品无质量问题, 已开剪产品不予回 修处理。 在前款约定的期限内,货品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乙 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由 此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能证明是甲方过错的除外。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第项约定之结算流程对甲方货款进行结算 (1)现金结算(乙方应于收到货款后天内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寄到乙方财务处对账) ; (2)月结(如1 月货款在 2 月 1-5 号与乙方财务对帐,2 月 10 号前甲方必须先开出增值税专用 发票到乙方财务处,乙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于 2 月 15 到 25 号付款) ; 第 4 页 共 8 页 (3)月结 30 天(如 1 月货款在 2 月 1-5 号与乙方财务对帐,2 月 10 号前甲方必须先开出增值 税专用发票到乙方财务处,乙方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于 3 月 15 到 25 号付款) ; (4)月结 60 天(如 1 月货款在 3 月 1-5 号与乙方财务对帐,对账单经乙方财务核对无误后甲方 于 4 月 10 号前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到乙方财务处,乙方财务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于 4 月 15 到 25 号付款) ; (5)月结 90 天(如 1 月货款在 2 月 1-5 号与乙方财务对帐,对账单经乙方财务核对无误后甲方 于 3 月 10 号前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到需方财务处,需方财务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于 5 月 15 到 25 号结帐) ; (6)其他约定。 (注 ①发票快递费由乙方方承担, 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收到发票, 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②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述日期应顺延;③发票的单价和数量必须与对帐单的单价、数量一一 对应,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甲方按照以下方式(选择的在□上打“√” )给乙方支付货款 □现金 □银行转账 □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月) □信用证 (注以上支付方式如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在货款中优先扣除。 )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寄送地址,甲方财务部,联 系电话,传真。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维护甲方的专版花型,不准以该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