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018 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 总局第 17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频率 50 Hz、额定工作电压为 380 V(400 V) 、额 定工作电流 6 A~630 A 的直动式,三极机电式,控制回路输入电源为交 流的整体式交流接触器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 公告。 不适用于外加节电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接触器及半导体接触器 (固态接触器) 。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 40 mm,宽度最小为 27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 CHINA ENERGY LABEL),包 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吸持功率VA; (5)额定工作电流I e或同一壳架等级额定工作电流范围; (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 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吸持功率VA的检测方法依据 GB 21518 的现行有效版本。 1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 2-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 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 也可以委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 材料应包括 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 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 GB 21518 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4.4 吸持功率应依据 GB 21518 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源效 率标识标注的吸持功率应不超出相应能源效率等级的取值范围。 被测产品 的吸持功率应能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上的标注值。 4.5 能源效率标识依据国家标准为 GB 21518 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 80 g 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3 标识应采用悬挂或不干胶方式粘贴。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交流接触器上均应加施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 说明。 5.5 标识可悬挂或粘贴在交流接触器本体明显部位, 也可粘贴或印制在产 2 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 5.6 以 5.5 所述方式使用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 2 条的规定,图案、文字 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 2.1 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 放大。 5.7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使用标识,标识可按比例放 大或缩小,可以单色印刷,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规格型号、 不同壳架等级电流范围逐一备 案。 规格型号不同但结构相同、 吸持功率一致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再提交 检测报告。 6.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备案,通过信函 等方式提交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 3),以及办 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 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 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对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 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 存 档、编备案号,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 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 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 3 月 15 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 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 3 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 息。 7.2 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 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 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 (010) 58811738。 4 附件 1 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 样式和规格 图 1标准样式 图 2简易样式 注标识样式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确定。 请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能源效率 标识基本样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04 年第 71 号)。 如果交流接触器的产品铭牌上有产品规格型号、额定工作电流I e或同 一壳架等级额定工作电流范围的相关信息, 可选用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 识样式和规格简易样式(图 2)。否则,应选用标准样式图 1。 5 附件 2 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 主 检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者/商标 委托单位 制造单位 6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未 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报告涂改无效。 5.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 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逾期不予处理。 6.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检测和判定依据为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所引用标准的现 行有效版本。 7 检 测 报 告 编号 共 页 第 页 规格型号 样品名称 商 标 抽送样单序号 样品数量 抽送样地点 样品基数 抽送样日期 样品等级 到样日期 检测完成日期 原编号或 生产日期 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 吸持功率 检 测 结 论 对 XXXX 生产的 XXXX 型号交流接触器的吸持功率项目进行检测, 所检项目符合 GB 21518 的相关要求,其能源效率等级为X 级。 (以下空白) (检测报告专用章) 年 月 日 8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