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物业委托管理合同-3
工业园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工业园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 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 委托乙方对龙城工业园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工业园;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等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 照明、中央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 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 〔四〕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 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 清运; 〔五〕车辆行驶及停泊〔不包括车辆保管责任〕;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 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七〕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八〕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九〕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 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 为的责任人采取缴催改措施;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办公 用房、职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六〕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 案、 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 住用户资料等, 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八〕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十〕甲方承担自用面积及配套服务场所的管理费、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等其 他公共分摊费用; 〔十〕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方法,规 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 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 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 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 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 的监督; 〔七〕至少每 3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明细.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 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有关财产, 各类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 第六条管理目标 1、房屋及公共设施完好率 85以上;〔不包含设备设施老化及非管理责任造成 的损坏〕 2、每年进行不少与两次物业用户满意度调查,用户满意率达不低于 80;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3、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 100;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 本物业已出租给企业的面积按 0.00 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业计收物业管理 费; 2、甲方承担空置物业面积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按 0 元/㎡/月计收; 3、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以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执行 电梯房按 0.25 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楼层房按 0.15 元/㎡/月标准收取房屋本 体维修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 维修和养护;如龙城工业园房屋及设备维修费用超过人民币壹仟元整或当本体 维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则由乙方提出申请,经与甲方议定方案后 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于每月 5 日前通过银行直接转账或到乙方办公场所缴纳现金等方式, 向乙方缴纳当月物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和上月水电费,甲方逾期不能正常 转账或缴纳现金的,则由乙方按日收取 0.5的违约金; 5、管理服务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双方议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收款收费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与龙城工业园所有入园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负责向企业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进行相关的解释工作及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直接向龙城工业园所有 入园企业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电梯使用费、垃圾清 运费、停车费和相关保证金; 2、乙方无法处理的收款收费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假设各级政府对龙城工业园的政策有变动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采购、 招标等原因需要更换物业公司而解除双方合作关系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后应提 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假设发生上述情况后,甲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责 任、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 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学习文档 仅供参考 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 结论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 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