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院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XxXx 医院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医疗救援预案医院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1 总则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医院对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将预防和处 置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工作纳入科学化、 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迅速准确、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害, 保障生命财 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总体应急 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医疗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的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医疗救援相关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 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健 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 1.4.3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订、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管理, 保障公民生命健康,使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的救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4.4 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要求,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充分动员和发挥各部门及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间的协同作用, 形成统一 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医疗救援应急管理机制。 1.4.5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各级 各类医务人员的作用, 提高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 避免发生 次生、衍生事件。 2 职责 医院“总体应急预案”中医疗救援管理组负责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 作, 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专家组和应急医疗队具体负责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工作。相关职责及成员名单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3 运行机制 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的运行机制,进行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3.1 进入预警期后, 根据实际需要, 按照医疗救援管理组要求, 通知应急医疗救援专家 组和应急医疗队进入待命状态,准备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3.2 应急处置 医疗救援管理组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采取边抢救、 边调查、 边核实、 边处理的方式, 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2.1 信息报告 3.2.1.1 各科室医务人员凡接到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事故信息或指令后, 以快捷的方式 逐级上报首诊医务人员(或接指令人员)一急诊科一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应急办公室)一 院领导(医疗救援管理组)一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和漏报。 3.2.1.2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2 先期处置 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接指令的科室在报告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任务 的同时(工作日向医务科报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 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医务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按照洪涝 及山洪地质灾害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预案 规定的流程,立即派员赶赴现场, 组织指挥相关人 员进行先期处置, 及时、 有效地组织医疗救援工作, 并随时报医疗救援组组长 (分管院领导) 和应急办公室(医务科)。 3.2.3 应急响应 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必 要时医疗救援管理组按照分类、 分级处置的原则, 根据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的人员受伤情况、 等级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领导、专家、医疗 救援人员在接到命令后必须迅即到位。 3.3 现场医疗救援 3.3.1 医疗救援管理组根据医院“总体应急预案”要求, 接受医院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启动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医疗救援管理组联络员 通知急诊科、应急医疗队队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到位, 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作好救援伤病员准 备; 医院“总体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接到指令后必须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到达灾害现场 的医疗队队员应当立即向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现场指挥部报到。 3.3.2 在现场救治过程中,依据受害人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进行分类,本着 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并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 项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置于伤员衣袋内。并按要求将验伤标志 腕带系在伤病员左上肢、 手腕或脚踝部位黑色一死亡;红色一危重;黄色一中度; 绿色一轻度。 3.4 伤病员转运 3.4.1 现场处置后的伤病员, 按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接回医院实施救治。 回院途中应 急医疗队队长通过“120”电台或移动电话及时向急诊科报告,急诊科向医疗救援 管理组或院总值班报告所接伤病员信息(伤病员人数及伤情严重情况)。 3.4.2 医疗救援管理组接到信息后根据伤情严重程度立即通知应急专家组和各专科做 好相应准备,其他各组启动应急联动。 接回的伤病员到院后,根据伤情分类各个环节立即进 入“生命绿色通道”,在医疗救援管理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 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实施应 急处置。 3.5 应急终止 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现场应 急指挥小组指令,现场医疗救援应急工作终止,并做好后续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4 应急保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洪涝及 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工作, 同时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 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大医疗救援和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和技术 研究,建立医疗救援和 各相应专业应急队伍。根据任务的性质确定并选择应急人员; 确定、审核专业应急人员名单 及联系方式;通知相应人员按规定时间内赶赴医院。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增进院内各部门、 各科室间、 以及与院外各医疗单位和相关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 疗卫生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和水平。 5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部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科室对洪涝及山洪地 质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同时按照“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参加医院组织的综合演 练。 5.2 宣传和培训 各部门、各科室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经常性地做好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重点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加强洪涝及山洪地质灾害医疗救援培训工作, 加强对各类 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重点掌握损伤分类、 心肺复苏、骨折固定、止血、包扎、气管插管、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