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宜昌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 .总则 1.1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 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工程。 1.3 本导则是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外观裂缝、渗漏等质量通 病进行有效 的控制。1 1.4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 术标准等规 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本规定 1.5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导则 的规定。 1.6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1.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计划。 1.8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 下列相关资 料 1.1.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1.1.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1.1.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1.9 建设单位 1.1.4 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1.1.5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1.1.6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7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将建设工程支解发包,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 计单位或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1.1.8按照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 筑材料、建筑配 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 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 筑配件和设备。 1.1.9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1.1.10 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1.1.11 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项目、做法和技术质量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由建设 单位与施工单位 通过施工合同确定和实施。 1.10 设计单位 1.1.12 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1.1.13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 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1.14 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1.11 施工单位 1.1.15 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 批准后实施。 1.1.16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 考核不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1.1.17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1.18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的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要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 有效的新材料 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并经过监理、设计部门的认可,手续 齐全。 1.1.19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1.1.20 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 交底,样板引 路。 1.1.21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交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 建设单位批准 后实施。 1.1.22 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必须符合住宅工程的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其标高、 坡度、平整 度、棱角等质量要求不能降低。 1.1.23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 1.12 监理单位 1.1.24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提出具体要求和 监控措施。并 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1.1.25 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监理工程师 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治理质量通病的关键工序设置质量 控制点,制定申报检查制度,实 施有效监理。 1.1.26 配备常规的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27 初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不能降低,验收时有什么项目验收什么项目,分项工程不全 的仍按一个分项 工程对待,其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达不到防治 要求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不予 验收通过。 1.1.28 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 一、 厨、厕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 1.楼地面渗漏 1.1 设计 1.1.1设计单位应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明确楼地面、墙的各构造层的组成、材料名称、 厚度或选用的 标准图籍代号图号 1.1.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 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 土翻边,与楼板 一同浇筑,其高度不应小于 200mm200mm。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 低2020〜30mm30mm。 1.2 施工 1.1.3施工时机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1.1.4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 封处理对洞口周边的混凝土凿毛润湿刷 1 12 2 的水泥砂浆,然后用 1 12 2 的水泥砂浆 或C20 C20 细石混凝土填实(宜掺微膨胀剂),并应在管的四周留出深8 8〜10 mm 10 mm 的沟槽, 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裹住管口和地漏。 1.1.5对直接穿楼板的管道(U-PVCU-PVC ),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 宜先用砂纸 打毛,再均匀涂一层 401401 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1.1.6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洞口填塞分二次 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 2/32/3 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 4h4h 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 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 水试验。 24h24h 蓄 1.1.7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 小于300300 mmmm。 1.1.8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找平层上铺防水卷材或涂刷防水涂料隔离层时,找平层应表 面洁净、干燥, 其含水率不应大于 99 ,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就采用与 卷材性能配套的材料或采用同类涂料的底子油,铺设找平层后,涂刷基层处理剂的相 隔时间及其配合 比例均应通过试验确定。 1.1.9铺设防水类卷材时,宜制定施工程序。在穿过楼地面、管道四周处,防水材料应向上 铺设,并应高出 面层 200200〜300 mm300 mm,或按设计的要求高度铺设,门、洞口处应向外延300mm300mm 宽,阴阳角和穿过楼板 面管道的根部尚应增加铺设防水材料;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