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区存量房基础数据维护更新及价格监测工作项目需求
珠海市市区存量房基础数据维护更新及价格监测工作珠海市市区存量房基础数据维护更新及价格监测工作 项目需求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市区住宅类存量房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地产 市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 二、项目背景二、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 知 (税总发〔〕号)要求,各地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完善评估技 术标准,保证评估结果符合市场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方式监测房地 产市场价格情况,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修正评估模型,要分析本 地评估分区情况,原分区较粗或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重新调整分区, 以保证同一分区内房地产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根 据珠海市市区的实际情况,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决定启动珠海 市市区住宅类存量房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地产市场价格 动态监测体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含)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1 / 9 、为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投标人在珠海当地须有直属服 务机构 (投标人注册地在珠海或在珠海注册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视为投 标人在珠海当地有直属服务机构) ,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 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 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投标前近三个月出具的近年内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上述资格要 求中()()项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年, 凡超出最高限价的或低于最高限价的 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即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限价的) 。 五、技术依据五、技术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核定交 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 (财税〔〕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 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财税〔〕号) 2 / 9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 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财税〔〕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 知 (税总发〔〕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房地产估价规范 、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 、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城住字)[]第号) 、国家税务总局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系统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计税价格核定及征收系统 六、工作范围六、工作范围 (一)地域范围(一)地域范围 本次珠海市市区住宅类存量房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 地产市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范围为 珠海市香洲区行政范围(珠海大 桥以东区域,含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海洋开发区等) 。 (二)房产类型(二)房产类型 本次珠海市市区住宅类存量房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 地产市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的房产类型包括非单家独户和单家独户 3 / 9 (包含别墅) 。 七、工作任务七、工作任务 本次珠海市市区住宅类存量房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 地产市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交易纳税基准价年度全域更新(一)交易纳税基准价年度全域更新 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采用计算机系统为技术手段,根据珠海市年 以来房地产变化情况, 在已完成的住宅类存量房数据采集项目成果的 基础上更新交易纳税基准价。 (二)房地产价格动态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季度价格监测工作(二)房地产价格动态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季度价格监测工作 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建立房地产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并按照季度 对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监测, 季度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的价格基准日 设定为每季度的最后一日。 (三)季度局部基准价更新工作(三)季度局部基准价更新工作 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情况, 由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实 时发起,对局部区域基准价进行更新。当(某)社区房地产价格指数 连续个月环比变动幅度累计超过时,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实时 发起的局部基准价更新工作。 (四)新增楼盘数据的补充采集工作(四)新增楼盘数据的补充采集工作 要求实时跟踪城市发展建设状况,在新建商品房取得预售阶段, 实时启动新增楼盘的基础数据采集任务。 新增楼盘基础数据采集的工 作任务及技术过程必须完全按照 珠海市市区住宅评估基础数据采集 4 / 9 项目的标准程序组织完成。 (五)存量房基础数据日常维护工作(五)存量房基础数据日常维护工作 住宅类存量房基础数据日常维护工作关系到基础数据的持续稳 定运行。 日常维护工作主要是实时跟踪城市发展升级过程中存量房的 动态变化情况(例如楼栋周边环境的变化和楼栋的拆除改造等) , 根据动态变化情况,实时细化评估分区、修正评估模型、维护楼栋基 础数据等,从而保证基础数据现势性和科学性。 八、服务要求八、服务要求 (一) 本项目包含住宅类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地产市 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和监测工作。 (二)投标人需按照以工作内容做出报价,方便费用的支付。 (三) 住宅类评估基础数据更新维护及建立房地产市场价格动态 监测体系和监测工作的服务期限为个年度周期, 第一个年度周期起始 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 以后每年度的周期为上一个年度周期结束日的 下一个日历日。 (四)费用支付按照年度分期支付, 具体每年度的分期支付情况 见服务费结算方式。 (五)在维护期的所有法定工作时间内, 中标单位必须安排至少 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房地产办税服务厅 维护数据并收集相关信息,并负责有关培训宣传解释工作, 为住宅类 存量房基础数据维护和基准价更新工作收集相关信息, 保证维护成果 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 9 (六) 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必须按照季度监测房地产价格走 势,测算相关监测指标,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日前,按照季度提交 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简报。 (七) 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工作需按照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 局的要求,可分为行政区、 街道办、社区或建成年代等监测要素监测 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 (八)基准价更新分为年度全域更新和季度局部更新。 年度全域 更新一年一次, 具体更新的价格基准日和更新时间点由珠海市地方税 务局征收分局确定;季度局部更新工作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情 况,结合税总发〔〕号文件要求,由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实时 发起更新需求, 中标服务商必须在收到需求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局部区 域更新成果。 (九) 新建商品房的数据采集工作在新建商品房进入预售阶段即 开始采集,在新建商品房进入三级市场前提交数据采集成果, 采集的 工作任务及技术过程必须完全按照 珠海市市区住宅评估基础数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