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 资源ID:55515401       资源大小:1.76MB        全文页数:40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10积分 【人民币10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积分 【人民币10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新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 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那修订后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给大家分享新税收 征收管理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2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5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的第一次修正 200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 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三节 纳税申报 第三章 税款征收 2 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保 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 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均适用 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 3 法律的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 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 作出税收开征、 停征以及减税、 免税、 退税、 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 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 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 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 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 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 4 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 加强 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 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 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 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普及纳税 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5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 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 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 素质。 6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 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 受监督。 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 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人。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 度。 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 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 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 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税务 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 税务分局、税务 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的税务机构。 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一节 税务登记 8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 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 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 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 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 定期向税务机关。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 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9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持 税务登记证件, 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 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 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 经营的 纳税人的帐户帐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 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 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10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 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 会计制度或者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 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 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 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 负责发票印制、 领购、 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11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

注意事项

本文(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为本站会员(wangxing100)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