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检定规程
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检定规程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检定规程 一、概述.2 二、技术要求.2 三、检定条件.7 四、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8 五、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 18 六、名词及定义 19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与热电偶或热电阻配用,并具有模拟一数 字转换器的数字温度指示及指示调节仪的检定。 也适用于以直流电流、 电压和电阻作为 模拟电信号输人的数字指示及指示调节仪的检定。 数字温度指示及指示调节仪 (以下简 称仪表)包括台式、盘装式和便携式的仪表。 一一 、概述、概述 仪表配热电偶或热电阻用以测量温度, 辅以相应的执行机构组成温度控制系统。 接受标 准化模拟直流电信号或其他产生电阻变化的传感器的信号就可以测量和控制其他物理量。 图1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原理框图 不带微处理器的仪表,通常用运算放大器和中、 大规模集成电路来实现; 带微处理器的 仪表,是借助软件的方式来实现原理框图中的有关功能。 控制模式的信号输出可分为两大类 断续的 (继电器触点等开关量信号) 和连续的 (如 0~10mA和4~20mA等直流电信号) 。按调节规律, 通常有位式、时间比例、比例积 分微分(PID)等。 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 (一)仪表指示部分 1外观 1.1仪表的外形结构应完好。仪表的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分度号、制造厂 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等均应有明确的标记。 1.2仪表外露部件(端钮、面板、开关等)不应松动、破损;数字指示面板不应有影 响读数的缺陷。 1.3仪表倾斜时内部不应有零件松动的响声。 1.4各开关、旋钮在规定的状态时,应具有相应的功能和一定的调节范围。 1.5仪表显示值应清晰、无叠字、亮度应均匀,不应有不亮、缺笔画等现象;小数点 和极性、过载的状态显示应正确。 2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 相对湿度45%~75%的条件下, 仪表的电源、 输人、 输出、接地端子(或外壳)相互之间(输人端子与输出端子间不隔离的除外)的绝缘电阻应 不低于20兆欧。 3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45%~75%的条件下,仪表的电源、输 人、输出、接地端子(或外壳)相互之间(输人端子与输出端子间不隔离的除外)施加表1 所规定的试验电压,保持1min 应不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 4基本误差 仪表的允许基本误差可有三种绝对误差的表示方式。 仪表端子电压公称值(V) 0<U<60 60≤U<130 130≤U<250 4.1用含有准确度等级的表示方式 △aFS 1 式中△ 允许基本误差(℃) (应化整到末位数与分辨力相一致) ; a' 准确度等级。选取数为0.1,0.2, (0.3) ,0.5,1.0; FS 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限之差(℃) 。 4.2用与仪表量程及分辨力有关的表示方式 △=a'%FS+b 2 式中b 仪表显示的分辨力(℃) a 除量化误差以外的最大综合误差系数。选取数与a相同。只有当b不大于 0.1 a'%FS时,a’才可以作为准确度等级。 4.3用允许的温度误差值表示方式 △N 式中N 允许的温度误差值(℃) 。 试验电压(V) 500 1000 1500 5分辨力 仪表读数在末位上变化一个计数顺序所对应的输人变化值 (换算成相应的温度值) 应符 合下列要求 5.1 当b>0.2a%FS时,应不超过︱1士 0.3︱b;下限值小于℃的仪表,则0℃点 上应不超过︱2士 0.6︱b。 5.2 当 0.1a%FS<b≤0.2a%FS时,应不超过︱1士 0.5︱b;下限值小于0℃的 仪表,则0℃点上应不超过︱2士1.0︱b。 5.3 b≤0.1aFS的仪表,可不进行该项目的检定。 6稳定度误差 6.1 显示值的波动 6.1.1 仪表不允许作间隔计数顺序的跳动。 6.1.2 显示值的波动量一般不能大于其分辨力, 而对于分辨力很高的仪表 (b<0.1a% FS) ,波动量也不能大于两个分辨力。波动量以波动偏离波动中值的大小来衡量。 6.2 短时间示值漂移,1h内示值漂移不能大于允许基本误差的1/4。 7 连续运行 仪表在24连续工作后,其基本误差仍应符合第4条的要求。 (二)仪表位式控制部分 8 设定点误差 8.1 模拟方式设定的仪表,其设定点误差zt应不超过式(4)的要求。 △1=士 a1%FS 4 8.2 数字方式设定的仪表,其设定点误差a,应不超过式(5)的要求。 △1=士a1%FSb 5 8.3 数字方式设定的仪表, 其设定值能够测量的,则可以用设定点偏差来表征仪表控制 点的偏离程度,其允许值的表示方式同式(5) 。 8.4 设定点的最大综合误差系数a通常与a,a′相等。 9 切换差 9.1 切换差一般应不大于a1%FS;量程大于 1000℃的仪表,应不大于 0.5a1%FS。 9.2 切换差可调的仪表,应满足切换差调整范围的要求;有切换差设定标度值的仪表, 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其设定值的允差一般不超过切换差设定值的士25%。 (三)仪表时间比例控制部分 10 设定点误差 10.1 模拟方式设定的仪表,其设定点误差乙应不超过式(6)的要求 △2=士 a2%FS(6) 10.2 数字方式设定的仪表,其设定点误差乙应不超过式(7)的要求 △2=士a2%FSb(7) 10.3 数字方式设定的仪表,其设定值能够测量的,则可以用设定点偏差来表征仪表控 制点的偏离程度。其允许值的表示方式同式(7) 。 10.4 设定点的最大综合误差系数a2通常与a、a′相等。 11 比例带 11.1 比例带是固定值的仪表,其额定值通常有4%、10%、20%。实际的比例带应在 (1士 0.25)P 尸范围内;小于10%的,实际的比例带应在(1士0.5)P 尸范围内(P 为额定比例带) 。 具有比例带范围值的仪表,实际比例带应在该范围之内。 11.2 比例带可调的仪表,实际比例带的上、下限应能覆盖可调范围,具有比例带设定 标度值的仪表, 实际比例带与比例带设定值的偏差, 一般不超过设定值的1/4; 小于10% 的比例带,最多不超过设定值的1/2 12 零周期 12.1 零周期是固定值的仪表,其额定值通常有 2.5s,5s,10s,20s,30s,40s,50s,60s 八 种。小于 10s(含 10s)的实际零周期应在(1土0.5)T0范围内;大于 20s(含 20s) 的实际零周期应在(1士0.25)T0范围内(T。为额定零周期) 。 具有零周期范围值的仪表,实际零周期应在该范围之内。 12.2 零周期可调的仪表,实际零周期的上、下限应能覆盖可调范围。具有零周期设定 标度值的仪表,实际零周期与零周期设定值的偏差 (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 一般不超过设定 值的 1/4;小于10s的零周期,最多不超过设定值的1/2。 13 手动再调 具有手动再调的仪表,当偏差为零时,只改变手动再调信号,输出的时间比值ρ 应能 在0-1之间变化。 有手动再调功能的仪表,可不进行设定点误差的检定。 (四)仪表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