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工作手册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工 作 手 册 单位名称 记录时刻年月至年月 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编制 二○一一年八月 目目录录 一、工会女职工组织大体情况一、工会女职工组织大体情况11 二、女职工参加职代会情形记录二、女职工参加职代会情形记录22 三、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情形记录三、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情形记录33 四、在职女劳模、女先进情形表四、在职女劳模、女先进情形表 66 五、困难女职工情形五、困难女职工情形77 六、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六、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88 七、各类会议、活动记录七、各类会议、活动记录1010 八、各类培训记录八、各类培训记录 1111 九、九、 为女职工提供妇科疾病、为女职工提供妇科疾病、 乳腺病筛查情形记录乳腺病筛查情形记录1212 十、参加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记录十、参加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记录 1313 十一、为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效劳记录十一、为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效劳记录1414 十二、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内容及方式十二、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内容及方式 1515 十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十三、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1818 十四、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十四、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意见 2121 十五、签定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步骤、要紧内容及示范文本十五、签定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步骤、要紧内容及示范文本 2525 十六、有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内容十六、有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内容. .3131 一、工会女职工组织大体情形 单位性质 职 工 数女职工数 学历其它职务政治面貌 届内调整情况 第()届女职工委员会换届时间 组成人员 届内调整情况 第()届女职工委员会换届时间 组成人员 届内调整情况 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其它职务政治面貌 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其它职务政治面貌 工会建立时间 占职工比例数 本届女职工委员会建立或设女工委员时间 组成人员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 二、女职工参加职代会情形记录 第()次 职代会 时 间 职工 代表数 女职工 代表数 有关女职工问题内容 三、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情形记录 签订日期合同期限合同形式单独或附件合同编号人保局备案第几次职代会通过 合同履约、检查情况 续签日期合同期限合同形式(单独或附件) 合同编号(人保局备案) 第几次职代会通过 合同履约、检查情况 粘贴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文本 粘贴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文本 四、在职女劳模、女先进情形表 姓 名出生年月学 历政治面貌 现任岗位职务(专业 技术职称、技能等级) 获得先进的名称、时间 五、困难女职工情形 姓名出生 年月 职 务 姓名 子女情况 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 家庭困难原因帮困情况 年级 六、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 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 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 年度女职工工作打算要点 七、各类会议、活动记录 名 称时 间地 点主 要 内 容 八、各类培训记录 时间地点培训人数培 训 内 容 九、为女职工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情形记录 时 间筛查人数筛查项目承担筛查的医院筛查情况经费来源 十、参加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记录 年 度参保项目参保女职工数理 赔 情 况 十一、为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效劳记录 时 间服务项目(内容)受惠女职工数 十二、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内容及方式 一、组织建设 (一)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整体要求(一)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整体要求 一、依照上海市工会条例 ,各级工会要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在 25 人以上的应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会员不足 25 人的,能够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也可 设工会女职工委员。 二、在工会筹建时,要同步考虑筹建工会女职工组织;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 员会任期一致,工会委员会换届改选, 要同步考虑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按时换届; 国有企事业 单位转改制,上级工会在和谐工会关系转接时,同时转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系。 3、依照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 女副主席担任;也可经民主协商,依照相应条件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 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程序(二)同步组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程序 一、在筹建工会或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酝酿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时,应依照女职工比 例,至少推荐 1-2 名女职工为工会委员候选人。 二、 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酝酿工会领导班子人选时, 应至少安排一名女性候选人, 作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女工委员人选。 3、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部工会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后,依 照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 产生。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 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 (方式参照召动工代会、工会委员选举产生方法)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工会委员会 提名协商确信。 二、权益保护 (一)开展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工作(一)开展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签定工作 女职工权益爱惜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是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 是切实保护 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腕。 (具体内容见十四、签定女职工权益爱惜专 项集体合同的具体步骤、要紧内容及示范文本) (二)按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按期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