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3546-2023医疗机构内突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规范
ICS 11.020 CCS C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5462023 医疗机构内突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期间 人员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ersonnel management du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udden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2023 - 09 - 28 发布 2023 - 11 - 16 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3546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通化市中心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化市中心医院、吉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 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功凤、刘美艳、于欣、窦艳凤、裴艳玲、郭新荣、郭放、王嘉、赵丽、李忠 起。 I DB22/T 35462023 医疗机构内突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内突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人员分类、患者管理、 工作人员管理和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突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WS/T 312 医院感染监测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511 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突发呼吸道传染病 sudden respiratory infectious disease 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 且通过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 3.2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vention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3.3 额外预防 additional prevention 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 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3.4 呼吸道卫生 respiratory hygiene 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盖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 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1m以上距离的一组措施。 3.5 环境表面 environmental surface 1 DB22/T 35462023 医疗机构建筑物内部表面和医疗器械设备表面,前者如墙面、地面、玻璃窗、门、卫生间台面等, 后者如监护仪、呼吸机、透析机、新生儿暖箱的表面等。 4 基本原则 系统性管控,全员参与,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 障。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救治优先,兼顾防控,最大可能保障 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务人员的从业安全。 5 人员分类 5.1 患者及陪护 在医疗机构就诊或被收治住院的人员,以及陪同就诊或陪护人员。 5.2 工作人员 5.2.1 医务人员 特指与患者直接接触的有医学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 5.2.2 其他工作人员 在医疗机构内工作的行政、后勤、配餐、保安、保洁、医疗废物处置等人员, 以及其他第三方派遣 工作人员。 6 患者管理 6.1 非住院患者管理 6.1.1 鼓励手机 APP 挂号,错峰就医;现场挂号人员保持 1 米线距离,有序候诊,避免人群聚集。 6.1.2 患者及陪护全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在 本地出现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突发呼吸道传染病期间,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6.1.3 患者接受诊疗时,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非必要不摘除口罩,签字前后实施手卫生。 6.1.4 进行支气管镜、上消化道内镜、口腔诊疗等需要摘除口罩的诊疗处置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 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突发呼吸道传染病病原实验室检测。 6.1.5 医生接待每一位患者时,均应进行二次流行病学排查。 6.1.6 不能排除突发呼吸道传染病感染的急诊患者送到急诊缓冲病房或相关专科的隔离室进行抢救, 在救治的同时,尽快进行相关病原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回报前,单间安置,其活动宜限制在隔离室内。 6.1.7 不能排除突发呼吸道传染病感染的平诊患者送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的所有患者及陪同人 员应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执行手卫生,遵守咳嗽礼仪及社交距离。 6.1.8 医生应对发热门诊的患者检测体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病原实验室检测。 6.1.9 对于来自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或集中隔离点的高风险发热门诊患者、本地出现多点散发或聚集 性突发呼吸道传染病期间的发热门诊患者,执行全封闭就诊流程,相关病原实验室检测阴性结果回报前, 单间隔离留观,禁止陪护与探视,患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6.1.10 对留观患者至少每日 2 次检测体温,监测突发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 2 DB22/T 35462023 6.2 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 6.2.1 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6.2.1.1 禁止探视及陪护,严格执行封闭管理。病房应符合 WS/T 511 的要求。 6.2.1.2 遵守咳嗽礼仪,在病情容许情况下,规范佩戴口罩,执行手卫生,非必要不离开病房。 6.2.1.3 患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6.2.1.4 患者转出、出院或死亡后, 应按照 WS/T 367 的要求进行终末消毒。患者死亡后, 用防渗漏的 尸体袋双层装放,必要时消毒尸体袋表面,尽快火化。 6.2.2 非定点医疗机构 6.2.2.1 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在本地出现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突发呼吸道传染病、或传染病预警 级别升至Ⅱ级橙色及以上时,建议封闭管理,患者、陪护及护工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