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自查报告与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汇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乡镇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自查报告与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汇编 第 4 页 共 4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乡镇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自查报告 镇共有38个行政村,其中重点林区、林场15个,近120**亩林地,小班20个,森林覆盖率62.5。森林防火任务重、责任大。今年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预防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抓宣传,抓队伍,抓机制,全镇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截止目前,全镇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一下自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实行首长负责制,镇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组、承包业主包林块的层层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到山头地块,在春节期间对重点林区路口安排专人值守,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分别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利用各种会议、制定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大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禁火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确保宣传覆盖面,专门组装了宣传车,每天进行不间断宣传,在重要山场入口涂刷标语口号,全镇共粉刷各类标语口号余份(幅),切实增强广阔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防火巡逻,构建动态防火网络。专门配备防火值班车辆,对镇内重点林区和山场进行不间断巡逻。坚决杜绝人为纵火毁林或孩童、“特别人群”在森林附近玩火现象的发生。各村成立由村三职干部轮流带班,村民小组长和护林员轮流值班的防火巡逻机制,有效地确保了防火安全。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进一步提高防火能力和预警水平,镇财政累计投入10余万元防火资金主要用于各类防火宣传、设施配备、防火巡逻等工作,先后购进油据5台、吹风机5把、电筒100支、喊话筒10把、铁扫地100把、铁铲50把、砍刀100把、防火衣帽50套。全镇防火经费和物资得到有效保障,为全面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意识仍然淡薄,对火灾发生预警和火情火险重视程度不够,发生火情后主动扑救意识不够。 (二)镇域面积大,人口多,森林防火工作面宽量大。林区公路修通后,上山旅游休闲锻炼的人员增多且时间不定,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 (三)体制上的难度。林场业主主体责任不明确,村组干部职责不明确。 (四)资金不足。相关森林防火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计划,造成有挤占其他经费之嫌。 (五)林业站机制上的问题。人员看似多,分到乡镇就少了,基本属于“两不管”人员,经费难以保障。 三、整改措施和办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抓紧、抓好防火宣传工作,适时在重点林区砌筑宣传墙体,粉刷大型标语口号,做到不留死角,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深化专车巡逻和管理区巡逻相结合的防火巡逻机制,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村重点人员的巡护监管,对野外用火集中的地方要派出专人守护,严看死守,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 (三)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场的管理,尤其加强对林场入口的管理,同时,切实加强对专业扑火队的业务培训,强化防火物资保障,确保火警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一 xx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与时俱进,严格执法,始终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的政治任务,把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到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有效措施,确保了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现将全镇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一是进一步深化宣传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全体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仔细落实学习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执法干部仔细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全体执法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问题,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配合县司法局搞好行政执法干部岗前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养。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法规、分解执法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确定考核目标。坚持做到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