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东乐乡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的自查报告 山丹县政府办公室、山丹县林业局 根据县政府的要求以及县林业局的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工作,强化农民对退耕还林目的理解,规范农户对退耕还林重栽轻管的行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效益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凸显。现将2010年的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全乡在2002年至2005年四年中连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4571.7亩。 二、自查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人力开展自查。在收到县政办文件后,乡上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了此项工作,由林业站牵头,深入各退耕还林实施村社,严格按照县政办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开展了 1 “三查”(即 一查退耕还林工程质量问题;二查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款发放情况;三查退耕还林是否存在复耕及更改地点问题)。在自查过程中,严格要求,以实地查看为主,彻底掌握查清退耕还林工程中不符合政策要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认真总结,开展自查。在自查工作结束后,对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认真总结了成效显著村社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分析根源,纠正改过。进一步对退耕还林政策作以宣传,明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目的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退耕户增强积极性,巩固成果,纠正思想上存在的不良作风,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进行整改,使工程建设得以日臻完善。 三、自查结果 结合我乡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实际,在自查中,确定重点自查内容,做到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经自查,我乡各退耕户退耕林地的权属明确,没有因权属不明而产生任何矛盾纠纷。林权证全部发放到退耕户手中,发证率达100。在以往的补助款发放中,都能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发放,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截留、挪用、代扣代缴等问题;在退耕还林实施中,各退耕户都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推进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保证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保证了工程的连续性。 四、存在的问题 我乡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4371.7亩,成活率达80以上的 2 有4171.7亩,其余面积成活率在80 以下。究其原因,一是种苗的成活率较差。自退耕还林实施以来,我乡每年都组织了一定程度的补植补栽,首先,退耕还林实施初年,农民的种植技术差,种苗的栽植时间没有很好的掌握,管理技术差,造成种苗成活率普遍偏低。其次,农户对退耕还林的不重视,造成牲畜等对种苗的损坏。二是抚育管理差。退耕还林实施后,外出打的人员增多,存在退耕还林地重栽轻管的现象,这样就造成了年年补、年年植,年年成活率低的局面。三是,因面积小,大部分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不予重视,在退耕当年下发到户的各类资料部分丢失。 五、落实管护责任,改变经营模式,提高工程质量 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规定,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人,使退耕受益人增强责任感,切实抓好管护工作。首先,进一步以案为鉴,对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使工程实施人认真履行义务,强化措施,抓难点,抓薄弱环节,以保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是鼓励有能力的个人承包集体荒造。将村集体荒造进行转包,明确林权,确认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有能力的人承包,改善林地条件,满足林地需水,以推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东乐乡人民政府 3 二O一O年八月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