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装特许经销合同
XX服装特许经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广 州 市 目 录 一、 签约双方 二、 特许权限 三、 权利与义务 四、 场地与装璜 五、 特许经销合同保证金 六、 货款结算 七、 货品退换 八、 运输方式 九、 经营管理与业绩评估 十、 形象与广告 十一、 解除特许经销权 十二、 合同权益转让 十三、 合同期限 十四、 附则 十五、 定义 页7 共 页1 第 1、签约双方 甲方(特许授权方) XXXX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帐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签 署 代 表 签 署 日 期 乙方(特许经销商) XXXX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法 定 代 表 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帐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签 署 代 表 签 署 日 期 经充分考察与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申请,批准乙方成为XX服饰特许经销商,在 XX休闲购物广场 经销XX品牌男装服饰产品。双方愿意共同秉承XX品牌所倡 导的“卓越、高效、共利,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为更好地运营该项目,共同获利,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长期发展的原则,签定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2、特许权限 2.1甲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XX”品牌商标所有权、生产权、形象标志及一切经营活动最终解释权之唯一合法法人。 2.2 甲方同意乙方成为 大庆市(下称“指定地点”)特许经销商,特许经销“XX” 页7 共 页2 第 品牌男装服饰产品。 2.3 乙方只享有销售权。 2.4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有效区域且在双方商定开设之专卖店内销售。 3、权利与义务 3.1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提供“XX”特许经销授权书予乙方,授权书注明其有效期。 3.2 甲方应有充裕的“XX”货品由乙方选购,以保持专柜/专卖店的销售/形象。 3.3 在签定协议的第 六 个月内,乙方必须保证在授权地区指定地点开设专柜专 卖店;在第 12个月内,开设第 / 间专柜/专卖店。否则,甲方保留在该地区 发展其他特许经销点的权利。 3.4 乙方选取的专柜/专卖店的地点、位置及面积必须事先经甲方审批同意。 3.5 乙方应尽其所能推广“XX”品牌产品,不得同场销售未经甲方认可的其他产品及他人自行仿造、伪造“XX”品牌产品。 3.6 乙方特许经销“XX”品牌产品所产生的一切开支,包括场地租金、营业税金、销售员工的工资及货品推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7 乙方不得授权或委托第三者在指定地点外销售“XX”品牌产品,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可宣称为甲方之代表或被授权人。 3.8 乙方有义务切实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如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调价,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没收合同保证金直至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索偿损失。 4、场地及装潢 4.1 经考察,双方决定在以下地点开设专卖店/专柜 第一间专柜/专卖店 实用面积 第二间专柜/专卖店 实用面积 4.2 场地之经营使用手续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资信证明。 4.3 专卖店/专柜装潢由甲方按“XX”品牌统一形象进行设计装修,设计费用(包括平面图、效果图、天花图、电器图、施工图等)由甲方承担;图纸报建手续、消防验收及本条约由甲方承担之费用以外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页7 共 页3 第 4.4 装修费用 4.4.1 天花(含灯饰)、地面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设计图或代办材料采购(材料费及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4.4.2 货柜由甲方负责设计及制作,其他与专柜装修相关的费用(包括五金件,衣架,模特等)及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4.4.3 现场施工由乙方按图施工;如需甲方施工,甲方派员所发生之交通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工资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