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HG-ZH合字(2023)第01号 电梯设备买卖协议 买 方 公司 卖 方 公司 签订日期 买方/委托方 卖方/受托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代码 纳税人代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拟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方、卖方双方和谐协商,批准订立本协议。买方向卖方订购电梯如下 本协议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 产品及价格 三期 梯号 品牌型号 层/站/门 载重量 梯速 m/s 数量 台 设备单价费 (元) 分项合计 (元) 7-1(消防),2(无障碍), 3(消防),4(无障碍) HITACHI MCA-1050-C0105 28/27/27 1050 1.75 4 203400 813600 8-1(消防无障碍),2(消防无障碍), 3(消防无障碍),4(消防无障碍) HITACHI MCA-825-C0105 20/19/19 825 1.75 4 156800 627200 9-1(消防),2(无障碍), 3(消防),4(无障碍) HITACHI MCA-1050-C0105 28/28/28 1050 1.75 4 208400 833600 10-1(消防无障碍),2(客梯), 3(消防无障碍),4(客梯) HITACHI MCA-825-C0105 20/20/20 825 1.75 4 150400 601600 总价 2876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设备协议总价 元(大写 ) 以上价格包含设备主材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包装费、利润、税金、各类风险费、保险费、装卸车费用。除因买方因素提出的变更外,该总价一律不做调整。 注卖方确认买方每次付款前,先向买方提供等额发票。 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技术资料 协议生效后 7 日内,买方即向卖方提供电梯相关土建图,卖方 5 日内向买方提供有卖方及设备厂商同时签字并盖章的不少于15套电梯技术图纸,买方于 7 日内进行批准盖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卖方以买方批签的图纸为准安排生产。 四、 货款支付 4.1三期货款支付 1、协议签订两周内,买方将电梯设备协议三期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卖方,其中三期期电梯设备协议总价的10作为三期电梯设备的订金。 2、买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到货时间35日前,可将电梯设备协议三期总价的65 ,买方支付给卖方。 3、第三期电梯设备到达现场经双方验收后10日内支付5,买方支付给卖方,卖方向买方提供5满24个月质量保函。 注1、买方应及时按上述条款所规定期限付款,若买方未按协议条款付款,则由此所导致的延期交货或安装工程延迟等由买方负责,在延迟期间的产品保管及其它相关费用亦应由买方承担,并同时买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则本协议的电梯所有权属卖方。 2、上述款项,买方应以银行转帐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卖方。 五、交货日期 1、卖方在按期收到协议规定的相应款项后,将电梯于2023 年6月 10 日前按协议约定向买方交付产品(依现场施工情况,以买方书面告知到货时间为准)。 (备注因现场施工等因素导致未能按协议约定到货的,请买方在35日前书面提出到货时间,已保证电梯的到货工期及安装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计划。) 2、卖方在协议约定期内未收到按协议约定的款项,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两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日为单位顺延。 六、交货地点、方式 1、由卖方负责将设备汽车运送至买方指定工地现场。 2、设备发货前,卖方应提前来现场踏勘并和买方接洽,以拟定现场卸货条件;如现场的确不具有条件,那卖方采用的相关措施费用的增长,在征得买方批准的情况下,买方可以支付。 七、产品包装 1、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送的规定,如在运送过程中的破损,由卖方承担。 2、买方收到本协议产品后,如现场的确不具有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卖方采用保管措施,买方按实际情况进行付费。如现场具有安装条件,上述措施由电梯的安装单位负责。 八、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本协议产品符合买方提供的,以及双方确认的井道土建图纸规定及产品规格,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协议的电梯产品按 GB7588-202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在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卖方应接受买方及买方委托的技术人员随时赴厂检查和监督。 4、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并且是通过正式的政府部门验收买方才干保证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 5、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协议卖方批准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应与卖方签订世家官邸三期电梯安装协议,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买方在满足现场到货及安装施工条件下,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买方正常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和售后保养进行迟延,若一旦发生则买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6、卖方与买方签订了世家官邸三期电梯安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