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xxxxxxxxxx化工有限公司化工有限公司 联锁系统(联锁系统(SISSIS)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1 1范围范围 1.1为了加强 SIS的管理,保护好生产装置及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本制度 规定昌邑新澳化工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功能、管理和操 作。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2.1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2CD50A17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3HG 20511 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2.4SHB-206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联锁设计导则 2.5SHS07001~07008-2004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2.6SHJ18 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3 3职责职责 3.1分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3.1.1 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相关管理制度; 3.1.2 督促和指导办公室管理人员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并对本制度进行审核 审批; 3.1.3 适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监督,考核。 3.1.4 负责就装置(系统)提出的联锁变更签署可行性意见。 3.1.5 负责审核正常或非正常联锁的原因分析报告,并递交公司和分公司相关部 门主管领导 3.2分公司特护主管技术员职责 3.2.1 根据分公司领导的要求制定和修订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 3.2.2 负责所维护生产装置(系统)联锁保护系统的归口管理; 3.2.3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2.4 负责督促、指导班组对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2.5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 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相应的联锁组态。 3.2.6 接到上级和主管部门及生产装置会签的联锁变更单后,按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2.7 负责监督、指导班组对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 确认等。 3.2.8 负责本单位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3.2.9 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尽快写出原因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3班组职责 3.3.1 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班员圆满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确保安全生产; 3.3.2 负责所维护装置的仪表联锁系统的维护、检修工作。 3.3.3 负责所维护装置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资料的编制。 3.3.4 协助生产装置(系统)编制联锁值、报警值及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程序或完成 相应的联锁组态。 3.3.5 接到分公司下发的联锁变更单后,应按分公司要求执行联锁变更。 3.3.6 负责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 、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确认等。 3.3.7 发生正常或非正常联锁,应于 24小时之内写出原因分析报告递交分公司。 4 4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联锁分类,联锁分为设备联锁及工艺联锁。 4.2 联锁变更形式,联锁变更包括修改联锁值、修改联锁逻辑、增加联锁、摘除或临 时停运联锁、投入联锁等。 4.3 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联锁值的管理 4.3.1 新装置的联锁逻辑图及说明由维护单位根据设计资料、软件组态资料编制, 由维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生产装置(系统) 会签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 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2 新装置的联锁值由生产装置(系统)根据技术规程、设计资料等负责整理成 册,经生产装置(系统)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机动处、生产处审核,经公司 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3 联锁值原则上每一个生产周期审核一次。 4.3.4 装置停工检修开工正常一个月内,维护单位应将联锁保护系统修改部分的 联锁逻辑图及说明、联锁值等交生产装置会签后,报机动处、生产处校核, 资料由机动处负责出版。 4.3.5 联锁值及联锁逻辑变更必须办理联锁变更审批手续。 4.4 联锁的使用、变更 4.4.1 联锁的确认及投用 a) 检修后的生产装置(系统) 、新装置、新增回路的联锁,必须在开工前或投运 前进行现场试验(特殊回路需在投运初期试验) ,确认联锁设定值的准确性、 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可靠性。 b) 联锁逻辑及联锁报警的确认分别由生产处或机动处组织,维护单位、生产装 置(系统)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并在仪表联锁确认单上签字。确 认单由组织单位负责下发给维护单位、生产装置(系统)保存(机动处须保 存) 。 c) 机动处和生产处负责协调解决联锁确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4.2 生产装置的联锁系统必须保持完好;联锁除按程序批准摘除或临时停运外, 必须全部投用。操作人员要熟悉装置联锁设置情况,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备 用单元和设备的联锁必须与运行装置一样处于完好状态。 4.4.3 联锁的变更 a)联锁需变更时由生产装置(系统) 负责提出申请(填报联锁变更申请单)。 b)设备联锁的变更审批程序申请单位填报联锁变更申请单,经维护单位会 签后,由申请单位交机动处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后的联锁变更 申请单由实施单位返回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印发给生产装置(系统)、维 护单位保存。 c)工艺联锁的变更审批程序申请单位填报联锁变更申请单 ,经维护单位会 签后,由申请单位交生产处审核(机动处仪表专业会签) ,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实施后的联锁变更申请单由实施单位返回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印 发给生产装置(系统) 、维护单位保存。 d)正常生产装置(系统) 的联锁变更实施时,实施人员要严格执行仪表联锁工 作票规定,必须由生产装置(系统)的当班班长或主操同意,落实防范措 施后,在工作票上签字,由操作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摘除联锁,有两人核对 与所需要摘除的联锁回路相符合,摘除联锁后应确认指示是否正确,显示不 正确必须查清原因;确认该联锁已摘除或临时停运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在 作业过程中维护人员应与工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恢复使用前,必须按规定 进行确认,处理完毕后,在联锁变更申请单及仪表联锁工作票上作详 细记录。 (e)关于SIS画面上的旁路,如在顺控步骤运行过程中,由于仪表或阀门出现问 题,为确保顺控能继续正常运行下去,由工艺操作人员在 SIS画面OP的权限 下操作顺控阀位回讯旁路和顺控阀位输出旁路,维护人员在必要条件下可指 导配合。SIS中涉及联锁的仪表旁路,同样由工艺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仪表人 员负责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注联锁旁路只能在MANAGER的权限下操作) , SIS旁路开关应由工艺操作人员负责记录,以便查询。 4.4.4 特殊情况下联锁的临时停运、投入联锁 a)根据岗位操作规程明确要求在开、停工时需要临时停运的联锁,由当班班长 直接执行,需要时由维护人员配合实施,并作好记录。投运条件具备后,由当班 班长负责提出并投入联锁。 b)在生产装置发生异常或仪表失灵等紧急情况下需临时停运联锁时,由当班班 长提出,经生产装置(系统)主管领导同意,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得到落 实后,由当班班长直接执行(或通知维护人员执行) ,做好记录并及时补办 仪表联锁工作票 (24小时内) 。恢复正常后,由当班班长请示生产装置(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