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屋租赁合同
商业房屋租赁协议 NO.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受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租赁房屋的所有人的委托,出租该房屋详见附件-1。承租人根据自身经营需求,欲承租该房屋用于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将 (以下简称“该房屋”),租赁给承租人经营。 2、该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 平方米(见附件-2)。 3、租赁期限为 年,起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产权及租赁期保证 出租人保证依法拥有该房屋的出租权,完全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对本协议项下的该房屋提出权利主张,一律有由出租人自行解决。 第三条经营范围和营业时间 1、承租人应在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承租人在该房屋经营下列业务 。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没有征得出租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 2、出租人认定承租人在 的天天营业时间为上午 时至下午 时;出租人有权根据 的整体商业安排及季节变化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 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承租人承租的该房屋的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首个租赁年度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以后租赁年度租金递增情况如下 1)递增比例 2)次年度租金 3)第三年度租金 4)第四年度租金 5)第五年度租金 以后各年租金以此类推。 2、该房屋应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按 结算。承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租金给出租人,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租金给出租人,以后各期租金支付时间以次类推。如逾期支付,承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直到付清所有租金为止。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周内,承租方需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该定金自起租日始自动转为本协议保证金。 4、本协议由出租人在整个租赁期间保存。承租人不能将保证金理解为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本协议届满后,在双方不再续订协议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五条第三款约定归还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费、煤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后,出租人在十日内,将次保证金退还给承租人,但不计息;如发生顾客投诉时,出租人应一方面与承租人取得联系,承租人应即时妥善解决,如承租人不能妥善解决或者承租人丧失解决能力,则出租人有权利作出解决。解决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支出。 5、若承租方违反本合约各项条款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批准擅自终止本和约,承租方批准该保证金出租方无需返还。 6、出租人对 物业统一管理。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元/月,按承租人承租该房屋 平方米,应承担物业管理费 元/月,承担经营垃圾清运和解决费 元/年,化粪池清理费(指该房屋内部卫生间,并不包含 公共洗手间清理费) 元/年。支付时间、方式以及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与本条第二款相同。 7、承租人租赁该房屋需自行承担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支付时间、方式为街道出租人发出的缴费单之日起的五天内缴清上述费用。如逾期支付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标准与本条第二款相同。承租人认可 为不可分割的商业整体建筑,承租人批准按该房屋面积承担合理的水、电损花费用以及按该房屋面积合理分摊的 公共部位水电费用。 8、承租人承担因承租该房屋而应向政府缴纳的税费。 第五条出租人的义务 1、保证承租人的合法经营不受与该房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经营。 2、出租人承担因出租该房屋所应向政府交纳的税费。 3、与承租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签定房屋设施清单。 第六条装饰装修 1、 由承租人自行装修该房屋(涉及道具、照明设备及其他用品用品),但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出租人,并附上图纸及说明,在经征得出租人书面答复后放可进场施工。承租人不得对该房屋作任何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出租人按其对建筑物的妨碍或损害限度,有权作出下述决定A、立即停工 B、即时整改 C、没收保证金、收回该房屋、终止协议。 2、 出租人批准之装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单位服从出租人监督管理,并承担洁场费用。 3、 经承租人装修后该房屋的装潢物,在协议终止后,除经出租人批准外,其处置权归出租人所有。 4、 承租人批准支付施工押金 元,水、电押金 元,并于施工开始前支付给出租人。装修完毕,经出租人检查合格,退还押金。 5、 装饰装修期间水电费用,在退还押金时一并结清。 6、 出租人批准按承租人提供的图纸安装2间卫生间(详见附件五)。卫生间的设计施工图纸须事先经出租人书面认可。 第七条销售和物业管理 1、 承租人在该房屋的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商、合法经营、合法从业,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出租人对商品质量、服务等工作的管理。 2、 承租人有权在该房屋内自行组织各种促销活动而无需先征得出租人的批准,但应报出租人备案,并不得从事不合法竞争活动。 3、 对于由出租人出面统一组织的对承租人有利的促销活动,承租人表达理解和支持,并在承租人认可情况下支付和承担出租人组织促销活动所支付的部分合理费用。 4、 承租人存放于该房屋内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在该房屋内容留不明省份者。承租人负责该房屋内部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场合的消防、安全和环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担承租人租赁的该房屋内承租人的客商、顾客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5、 承租人在该房屋内陈列或销售之商品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