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856-2014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
ICS 29.200 K 46 DB 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4/T8562014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 2014 - 05 - 15 发布 2014 - 06 - 15 实施 山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14/T 8562014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号命名 2 5 额定参数 2 6 要求 2 7 试验方法 7 8 检验规则 8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 I DB14/T 856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彦林、柏永青、李晓华、马淑仙、赵改兰、陈荣海、郭辉、梁春豪。 II DB14/T 8562014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以下简称动力中心)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额 定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额定频率50Hz,额定容量1000 kVA~8000 kVA动力中心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94.11 电力变压器 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8286-2005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GB/T 11022-201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 14048.1-2012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总则 GB/T 16927.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 111-2011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 由高压真空开关、干式变压器、组合开关和隔爆型电缆连接器等部件组成,用于煤矿井下供电的成 套装置,二次侧至少输出两种电压等级,各组成部件之间采用法兰连接方式。 3.2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用高压真空开关 动力中心的高压侧配套装置。在正常条件下,对干式变压器及以下设备实行不频繁通、断操作并起 保护作用,即当高压开关后级出现过载、短路欠电压等故障时,能自动分断电路的带有隔爆外壳的设备。 3.3 1 DB14/T 8562014 矿用隔爆型动力中心用干式变压器 可同时输出不同电压的隔爆型干式变压器。 3.4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用组合开关 动力中心的低压侧配套装置;分配低压侧的负载,对用电设备实行频繁通、断操作并起保护作用的 防爆控制设备。 4 型号命名 2 KJ S G Z D - □ / □ /□ 二次侧额定电压kV 不同电压用“、”分开 一次侧额定电压 kV 变压器额定容量 kVA 动力中心 组合式 干式 三相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示例KJSGZD-2500/10/3.3、1.14 表示变压器额定容量 2500 kVA、一次侧额定电压 10 kV 、二次侧额定电压 3.3 kV、1.14 kV 的三相、干式、组合式、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 5 额定参数 额定总容量1000 kVA 、1250 kVA 、1600 kVA 、2000 kVA 、2500 kVA 、3150 kVA 、4000 kVA、 6300 kVA、8000 kVA。 额定电压一次电压6kV、10kV;二次电压 3.3kV、1.14kV、0.66kV。 额定频率 50Hz。 6 要求 6.1 使用条件 正常使用条件如下 a 环境温度-5 ℃40 ℃; b 海拔高度不超过 1000 m; c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5(25 ℃时); d 有瓦斯、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中使用; e 无显著摇动与冲击振动的地方; f 无蒸汽或破坏金属和绝缘材料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DB14/T 8562014 g 能防止滴水和液体侵入的场所; h 水平安装倾斜度不超过 15的固定场所; i 污染等级3 级; 如有特殊要求,制造商与用户协商确定。 6.2 外观 6.2.1 金属零件不应有裂纹及镀层脱落;除电磁铁的工作表面外,金属零件应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塑料零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气泡、开裂及麻点。 6.2.2 外壳腔内非隔爆面应喷涂耐弧漆,隔爆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6.3 隔爆要求 6.3.1 防爆外壳 6.3.1.1 各组成部分的外壳应能承受压力为 1MPa、持续时间为 1min 的静压试验,无影响防爆性能的损 坏和永久变形。 6.3.1.2 各组成部分的外壳应能通过 GB 3836.2-2010 中 15.1 条的外壳耐压试验和 15.2 条的内部点燃 不传爆试验,无影响防爆性能的损坏和永久变形。 6.3.2 法兰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用高压真空开关(以下简称高压真空开关)与矿用隔爆型动力 中心用干式变压器 (以下简称干式变压器)相连接的法兰尺寸为600 ㎜600 ㎜,如图1所示;干式变 压器与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动力中心用组合开关(以下简称组合开关)连接的法兰尺寸同时输出两种 电压等级时为600 ㎜600 ㎜,如图1所示;同时输出三种电压等级时为780 ㎜780 ㎜,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