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发公司井下顶板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同煤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前 言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采用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保护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是现代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对各类突发事故和险情的应急救援解决能力,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采用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对职工、公司财产导致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我们编制了井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希望全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部门和本岗位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贯彻顶板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保证在发生事故时能有序地做到各司其职,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同煤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通过编制合理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来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尽也许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3、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相关辅助人员熟悉有关避灾路线和抢险避灾方法,加强安全监督,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4、为各级管理人员制定工作目的,明确安全职责,做到超前防止,达成防患于未然。 5、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实可靠、可行、可用的应急救援、事故解决方案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减少损失。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 3、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井下应急救援预案等。 1.3 适应范围 井下发生的顶板事故也许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应急救援。 1.4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防止为主,平战结合。 2危险性分析 2.1矿井概况 东周窑井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城东,地理坐标东经11243′04″~11254′09″;北纬3956′49″~4004′32″。选定的矿井工业场地位于左云县境内,东距同煤集团直距30km、公路里程约50km,西距左云县直距12km、公路里程约15km。 经计算矿井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1183.0034Mt。其中山4 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17605.26万吨,5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55041.40万吨,8-1号、8-2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45653.68万吨。矿井生产能力拟定为10.0 Mt/a, 矿井服务年限为84.5a。 井田开拓方案为四个井筒斜、立井混合式分区开拓。初期开采的5号煤层设计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通风系统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由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后期采用分区式通风系统。 东周窑井田为双系煤田,即侏罗系和石炭二叠系,上部的侏罗系煤田开采历史悠久,重要是由地方煤矿开发的。据补充勘探地质报告井田中有生产矿井、老小窑共89个,其中废弃的矿井43个,生产矿井46个。有矿产开发许可证的41个,其中经储量已核查的矿井18个,未核查的矿井20个,未换证停产的3个。重要开采煤层为上煤组侏罗系7号、11号、12号、13号。有许可证的41个矿井 井田断裂构造有北东向、近南北向、北西向三组,共9条,井田中发现陷落柱有9个,基本由二维地震勘探所控制。在平面上呈点式陷落,没有延长,多数在相邻剖面上没有相应位置,无规律。 2.2顶板隐患分析 掘进巷道顶板危险源分析 1、巷道开口交叉点空间范围大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2、掘进进入上覆采空区或采空区煤柱,压力集中岩层破碎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3、掘进碰到断层等地质构造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4、煤层层间距小,伪顶极易垮落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回采顶板危险源分析 1、回采时碰到陷落柱、断层,上覆有采空区煤柱以及顶板岩石疏松破碎等情况时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2、回采时随着工作面的不断推动,工作面出现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容易发生漏顶事故。 2.3事故类型和危害限度分析 遇以上情况时容易引起顶板灾害事故发生。可导致人身伤亡和巷道垮落,导致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事故重要危害为 ⑴ 顶板下沉、底板鼓起、断面变窄; ⑵ 巷道支护变形、受损; ⑶ 巷道局部或大面积片帮、漏顶、垮塌; ⑷ 导致人员被堵截、砸埋和死亡。 3应急处置原则 ⑴ 坚持以人为本,先救援人员后解决事故的原则; ⑵ 坚持先检查维护事故地点顶板,后实行救护的原则,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⑶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映、高效协调的原则; ⑷ 坚持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和外部人员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⑸ 坚持依靠科学,多措并举,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地抢险救灾的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4.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部门正职、项目部经理、急救站站长 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也许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⑶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⑸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贯彻; ⑹负责贯彻事故解决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⑺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映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⑻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⑼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⑽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⑾负责指导事故善后解决工作; ⑿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⒀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⑴总经理是解决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解决事故作战计划。 ⑵总工程师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时可代替总指挥行使职权。 ⑶生产副总经理在解决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解决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⑷机电副总经理解决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解决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⑸矿山救护队队长带领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