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监理细则
1.1. 总总则则 1.11.1 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施工监理规划 。 2)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进度计划。 3)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的使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1.21.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广州市南沙区沙仔岛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外江堤防施工测量、建筑材 料质量、土方开挖(包括堤基清理) 、塑料排水板施工、土石方填筑(含泥结石路面) 、混 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 。 1.31.3 监理部人员及职责分工 1.3.11.3.1 监理部主要人员监理部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牛江凌监理工程师朱德平、刘明忠、沈小兰 监理员黎海兴 1.3.21.3.2 职责分工职责分工 总监牛江凌 工程技术组牛江凌、朱德平、刘明忠、沈小兰。 合同信息组朱德平、黎海兴。 1.41.4 引用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2) 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 3)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6)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SL176-96 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249-88 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 混凝土及预制砼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1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2)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3)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工部分) (2004 版) 。 14) 塑料排水板施工规程JTJ/T256-96 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与技术规范、标准。 1.51.5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1)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2)施工用地的提供和按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条件。 2.2.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2.12.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内容 2.1.1.2.1.1.合同项目(单位工程)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合同项目(单位工程)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 人按合同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2 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 路、测量基准点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 3 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经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 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 4 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应通知承包人在约 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 5 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出 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 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2.2.2.2.2.分部工程开工分部工程开工监理部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审核承包人递 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核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 2.2.3.2.2.3.单元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 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 2.22.2 砼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砼浇筑开仓,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报送的砼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核,符合开仓条 件后方可签发。 3.3.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3.1 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3.1.1.3.1.1.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技施设计、规程、规范要求和合同文件中的技 术条款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工部分)2004 版的强制性规定。并按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工部分)2004 版中“砼工程” (4.1,4.2,4.3) 、 “砌石工程” ( 堤 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第 6.4.5,6.5.3) 、 “土石方工程” ( 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 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第 2.1.2)等强制性规定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等级达到广州市质量等级达到广州市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优良样板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优良样板标准。 1)基础开挖深度较大时宜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土质条件和开挖深度确定。 2)基槽开挖允许平均超深 0.3m,每边平均超宽 0.5m。 3)砂垫层的砂料,采用含泥量小于 3的中粗砂。 4)塑料排水板桩位偏差不得大于 30mm,套管倾斜度不得大于 1.5,打设时回带度不 得超过 500 mm,且回带的根数不宜超过总根数的 5。 5)抛石护脚采用 15100kg 块石。抛大石按设计采用 200~300 kg 块石。 6)贴坡反滤层施工时反滤层厚度允许偏差值为 030mm,平整度30mm。 7) 反滤土工布规格 单位 300g/㎡;狭长条抗拉强度不大于 20KN/M, 刺破强度大于 550N, Q95=0.09 ㎜。 8)回填土分层分期铺料,分层碾压,均衡上升,不得顺坡铺填,分层厚度0.2~0.4 米,压实度 0.94。 3.1.2.3.1.2.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控制方法 1)监理部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与质量活 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 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4)每周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核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 况。 5)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 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要求承包人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 施工中工作。 3.23.2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3.2.13.2.1.在开工前和施工中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 配件进行检验,并检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3.2.23.2.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和工 程设备,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3.2.33.2.3.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 检验;必要时,监理部应进行平行检测。 3.2.43.2.4.监理人员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 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包人补做检验;若承包人未按指示进行补验,监理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