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 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1 为积极落实市语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合肥市第五批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积极推动我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经讨论决定,我校开展“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特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法规,坚持“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把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学校为基础,以师生为示范,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说普通化、用法律规范字,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校已有的教学设施和常常使用法律规范语言文字的实际情况,这次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学校”活动的目标是在全市组织的评估验收时,全校老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成为师生在教学中使用的语言;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并最终做到在校内各种场合都说普通话;老师的教案、板书,学生的作业用字及公务和校园环境用字符合国家颁布的法律规范标准和要求。 三、健全机构,常抓不懈 为了在此次创建中取得好的成效,特成立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陶坚波校长任组长,张国庆、陈童、贺宜星任副组长,语文老师为组员,各年级组各学科组组织实施,教务处指导,德育处、公管部协助,全体师生共同参加。并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之一,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四、要求明确,用心实施 (一)对普通话的要求 1、全校师生在教学、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都要使用普通话。 2、将学习使用普通话列入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加强对学生使用普通话的检查力度。 3、全体在职教学人员,全部参加普通话测试,且成绩达到各自专业的要求。 (二)对用字法律规范化的要求 1、校园内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用字法律规范,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2、标语、宣传版面、橱窗、告示及楹联用字符合要求,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3、老师在以下情况必须使用法律规范字,如教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印制的试卷等。(因教学需要的除外) 4、学生在以下情况必须使用法律规范字,如作业、手抄报、向广播报刊投送稿件等。 (三)加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宣传力度 学校决定,每年新生入学的第一个月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宣传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每学期举办学生手抄报和书法作品展、学生诗词朗诵或演讲竞赛等至少1次,提高师生说普通话、用法律规范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语言氛围。 (四)加强检查,仔细落实 1、制定详细的语言文字(推普)工作年度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对本校语言文字应用现状应做到心中有数,有调研数据、统计资料、讨论分析报告等,并妥善保管。此项工作具体由教导处蔡虹主任负责。 2、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即全国普通话宣传周,校园设有语言文字宣传橱窗、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有使用法律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并定期检查,使之完好无损。 3、定期加强对师生的教案、作业的检查,杜绝错字、别字、异体字的出现。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在课堂不能很好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并提出具体要求。 4、定期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常常对师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法律规范字训练, 5、各年级组学科组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实施和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使我校在全市组织的创建申报活动中取得好的成效。 创建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计划2 一、指导思想 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是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养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动素养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阔教职员工法律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云教语〔20 xx〕3号)通知精神,一直以来,我校掀起普及推广普通话高潮,促进我校创建示范校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所有课程均使用普通话。 2、学校集体活动、会议等均使用普通话。 3、全体老师百分之百参加培训和测试。 4、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结合有阶段性成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贯彻政策法规。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育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建立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创建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氛围。 加大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宣传力度,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一年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深化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在学校内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标语、广播、黑板报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近社会热点的各类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再次掀起“说普通话、写法律规范字”的良好氛围。活动、各种集会、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并通过老师和学生向社会、家庭辐射渗透,带动影响社会,积极组织学生的普通话口语实践活动。活动组织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趣味生动,以培育学生普通话口语能力和兴趣。 3、健立健全制度组织老师仔细学习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完善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实施细则、检查反馈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制度等。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老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老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并在“老师为主、全员参加;教学为主,全面渗透;学校为主,全方配合”的原则指导下,制定了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总体规划,开展科学、生动、有序、有效的“双推”工作。为了确保语言文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加大此项工作的力度,落实对各个阶段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测和监督。不定时的对老师、学生的普通话及使用法律规范字情况进行检查。学校结合落实法律规范评比设立“法律规范用字”监督岗。 4、强化培训,提高普及程度。加强普通话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