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行业管理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指引
(金融保险)(金融保险) 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 贷款采购指南贷款采购指南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指南 适用源于普通资金和特别基金的亚行贷款 I.概述 1.01 采购指南的目的在于使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的借款人①和潜在的供货商或 承包商了解关于执行银行贷款项目的货物和土建工程采购②应遵循的总原则和程序。这些指 南适用于源于普通资金和特别基金的银行贷款的采购,可是特别基金贷款项 下的采购被限制用于对基金来源有贡献的发达成员国和所有发展中成员国。 1.02 任何银行和借款人同意增加的关于使用贷款资金的安排,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贷款协定 中阐明。借款人和货物或土建工程供应商的关系,取决于由借款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和借款人 和供应商之间签定的合同,该合同应遵循本采购指南及贷款协定。 1.03 虽然借款人对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负有最主要的责任,但作为银行方面,有义 务确保使用贷款资金时充分考虑经济性和高效益。为此,银行贷款的采购有以下三个基本原 则 (a)受上述 1.01 段的限制,对于源于特别基金贷款的采购,贷款资金只能用于银行成员 国所提供的货物和土建工程的采购,除非董事会根据银行协定条款中第14IX款另行规定。 (b)为了达到采购的经济性和高效益,银行要求借款人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获得货物和服 务,除非在特殊情况下,银行和借款人已同意使用其它更合适的程序。 (c)作为国际合作机构,亚行对其所有成员国都给予在银行贷款项目中提供货物和服务的 机会。 1.04 当项目中有数个合同,且在执行其中壹个或更多的合同中没有采用银行资金时, 只要借 款人令银行满意其所采用的程序将有助于借款人履行其义务,且且努力而有效的实施项目, 且符合合理施工和其它适当的操作需要,借款人可在这些合同中采用其自己的采购程序。任 何全部或部分使用贷款资金的合同必须使用银行的采购程序。 1.05 为确保高效益而采用的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程序,在本指南第II 章和第 IV 章中有所 描述;第 III 章则阐述了在何种情况下采用哪种方法, 比国际竞争性招标更经济有效。 任何这 些方法的使用,应在有关项目的贷款协定中列明。 II 国际竞争性招标 A 总则 2.01 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目的是给予借款人更大的选择范围,从参加竞争的供货商承包商中 选择最好的投标,同时给予所有来自合格成员国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对银行贷款采购所需货 物和土建工程进行投标的壹个充分、公正、平等的机会。为达到这壹目的,银行要求其借款 人按照指南要求编制标书和合同文件,同时遵循壹定的程序刊登招标邀请广告、接受投标、 开标和评标。另外,按照指南 IV 章的规定,招标文件初稿、评标报告和授合同的建议均须 报银行且获得批准。 合同的类型和规模 2.02 根据所需货物或土建工程的特点, 授予合同可基于单价 (对于执行土建工程提供货物) 或总价,或针对合同不同部分将二者混合使用。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阐明。 2.用采购时应尽可能使每个招标项目包或合同都能引起国际性竞争。单个合同的规和范围 由项目的大小、特点和位置决定。 2.04 对于既需要土建工程施工又需要设备供货和安装的项目,壹般对它们分别授予合同。 如果壹个项目需要类似的但又是独立分开的设备品目或土建工程,则邀请投标时可提供地种 合同方案选择,以引起大、小承包商或供货商的投标兴趣。能够允许它们根据自己的情况选 择对单个的合同进行投标,或对壹组类似的合同(包)进行投标。所有单项标和组合投标应 同时开标和评标,以确定对借款人最有利的单项投标或组合投标。 2.05 在适当的‘情况下,如涉及特殊制作工艺或紧密结合的制造方式时,银行可允许采用 交钥匙合同,即把设计、设备的供货以及建造壹个完整的工厂,都包括在壹个合同之内。对 交钥匙合同或大型复杂的工业项目,可采用俩阶段招标程序(请见下列2.44 段) 。 广告和通告 2.06 应及时向所有的银行合格成员国通告投标机会。投标邀请应在银行的“亚行商业机会” 以及借款国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如果可能的话,至少在壹份英文报纸上刊登) ,而 且,投标邀请应以最迅速的方式传递给银行成员国在当地的代表(如在借款国的使馆、领事 馆、商会) 。此外,仍应送达其它所有银行成员国列明的地址。贷款批准后银行会提供壹份 须发出投标邀请的地址清单。投标邀请应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的同时发送,同时借人应向 银行汇报投标邀请已按要求发出。 (见下列 4.04(b)段) 2.07 对于大型或专业性合同,银行能够另外要求借款人将投标邀请或采购通告刊登在国际 上广泛发行的著名专业技术杂志、 行业出版物或报纸上。通告应留出足够的时间,使潜在的投 标人能够准备和提交其投标。 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2.08 对于大多数土建工程合同、交钥匙合同,以及昂贵的、技术复杂的设备的供应合同均 需要进行资格预审,以保证投标邀请只发给那些具有合格技术和资金能力的厂商对于货物和 设备的供应商通常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应完全以感兴趣的厂商是否具有满履行具体合 同的能力为基础,应考虑它们的 (i)经验和过去类似合同的执行情况(ii)人员、设备和车 间的能力; (iii)财务状况。 2.09 刊登资格预审邀请广告和发出通告,应按上述2.06 段所述程序进行。工作的围、简 略的技术规格,以及资格预审要求的详细说明,均应提供给那些表示希望参加资格预厂商。 壹般准备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最少为60 天。 对于参加资格预审的厂商数量则没有限制。 所有符合资格预审标准,具有圆满履行具体合同能力的厂商,都应通过资格预审且被邀请投 标。 2.10 当投标人按上述 2.08 和 2.09 段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邀请和招标文件应直接提供给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提前采购 2.11 在特殊情况下,当提前签定货物或土建工程合同显然是按时完成项目的关键 和重要的因素时,在事先征得银行的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项目批贷前发布投标邀请或资格 预审。 在这种情况下, 银行要求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草本在发布之前必须经银行审批。 对于刊登广告和发出投标邀请或资格预审邀请通告的要求,应按照上述 2.06 段和 2.07 段进行。银行对这种提前采购的批准且不意味着银行承诺批准项目的贷款。 B 招标文件 总则 2.12(a)招标文件应包括适当的使指南中的要求生效的条款,同时包括由银行和借款人同 意的任何特别的修改或差异。 (b)招标文件应为投标人提供准备响应投标文件所必要的信息。虽然招标文件的详细程度 和复杂程度取决于所采购的货物品种和合同的规模, 壹般来说, 招标文件应包括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条件;投标书格式;合同条款,包括壹般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规格;工 程量清单和图纸;价格表格式;必要的附件;履约保函和投标担保的格式。对准备招标文件 的指导将在下面说明. 关于银行的提法 2.13 当合同全部或部分使用银行贷款时,关于银行的提法应采用下列文字 “(借款人名称)已获得亚洲开发银行的壹笔(普通资金或特别基金)贷款用于支付 (项目名称)的费用,且计划将贷款资金用于本投标邀请包括的合同项下的支付。此合同 的条款和亚洲开发银行的支付,必须完全符合贷款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