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单位发展经济的理论支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私营单位进展经济的理论支撑 私营单位进展经济的理论支撑 经过二十多年的政策调整和宪法修订,党和政府对待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和态度,可以说是越来越清楚了、明确了,这就是允许和鼓舞它们的存在和进展。这同改革开放前的态度截然不同。改革开放前是彻底消灭,要它们绝种,永世不得翻身。如今是支持和鼓舞它们的存在和进展,要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这确实是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但现在还不能说这方面的法制已经完善了,完善法制要有一个过程。人们对它们的认识也要有一个提高的过程。为了巩固和完成这个过程,我觉得有些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重新思考,重新认识。换句话说,进展私营经济要有理论的支撑。于是写了这篇文章。 一社会主义应是公有为主、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 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有新认识。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性,并且我们就是根据这样的观点来行动的。 但是,这样的观点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曾经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有把私有制彻底消灭洁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亮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我很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是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消灭私有制。为什么不能消灭呢因为消灭了私有制,就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进展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必须修正。 事实上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进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共同进展当然包括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括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括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有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进展。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怎么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行,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么,初级阶段结束后怎样呢我的看法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共同进展。不能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 为什么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共同进展呢一个基本的根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至今我们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我们采纳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因为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概念,理论上即商品经济概念。由于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同的所有者交换产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必定是和必须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经济必须以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制度,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商品交换的,它也排斥竞争,并且难以促进经济进展。只有实行包括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进展,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进展,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竞争,促进进展。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说,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进展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进展过程。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不是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进展,而只是说现在还看不到也不清楚将来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能再回过头来搞以往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了。假如有人还要那么搞,必定发生历史的大倒退。可能吗绝对不会。 假如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必定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因为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不是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现在形成的观点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历史来看,除了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以及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我们观察和推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征,不仅要看到它们是不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更重要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根据这个分析方法,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进展。这样不就区别开来了吗 二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假如前一个问题谈论的是未来,那么本问题要论证的则是过去。它们都与现实中多种所有制共同进展、特别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展,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关系。我坚决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五十年代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对的,现在允许并鼓舞私营经济存在和进展也是对的。这纯属风派观点,而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观点。但仅仅这样论述是不够的。 对于五十年代中期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评价是高度赞扬的,这毫不奇怪。到了八十年代初,由于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已经有新的实践了,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了,评价自然就稍稍客观了。在中央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当然还是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缺点和偏差,如对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处理不适当,以及整个运动过急、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等。在当时来说已经不错了,能成为集体的观点为许多人接受也是一种前进。但时至今日,这个评价行不行、够不够呢 由于在这之后又有了二十来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特别是经过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教育和启发,我觉得我们完全可以把许多事情联系在一起,重新认识。这样,我形成的新看法是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绝不仅仅是搞的早了、急了、快了,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不适当,等等,而是根本就不应当那么搞。不搞反而更好。我的理由如下 1.不搞对资改造,中国同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因为当时公有经济进展很快,国有制在改造前已经占据了主体和领导地位。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在改造前的1952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2.8;在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占到了80.8。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例如冶金、机械、金融、铁路,以及一些大的矿山、工厂,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私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棉纺工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等。这样,不实行消灭私有制的政策,而实行共同进展的政策,公有经济的比重也能占到绝对优势。 2.当时进行改造的理论依据是“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进展”。“同社会主义经济比较起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一种先进的经济成分,而是一种落后的经济成分了,并且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对立的。”“必须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它。”改造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理论观点和推断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到现在还能促进生产力的进展,那个时候就落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