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城平台商户服务协议
xxxx 平台商户服务协议平台商户服务协议 本本 协协 议议 由由 以以 下下 双双 方方 于于年年月月日日 于于 市签署。市签署。 甲甲方上海新方上海新 xxxx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xxxx 乙乙方方(以下简称“商户”)(以下简称“商户”)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第一条第一条 签约背景及合作模式签约背景及合作模式 1.1 签约背景 为更好的为 xx 平台商户提供服务,同时为更好的规范商户发布与商户相关的内容信 息、推广信息等行为,以及更好的使用xx 平台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特签署本协议。 1.2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模式为xx 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应软件技 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xx 网(域名为xx)、xx 手机客户端(xxAPP),商户在 xx 提供的 xx 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并在消费者至商户门店时,线下向消费者提供 商品或服务。 第二条第二条 协议订立、生效、有效期及其适用范围协议订立、生效、有效期及其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如商户事实上已在使用xx 平台商户中心的服务或履行 本协议,则本协议在商户的事实行为发生之时生效。 2.2 若商户拟使用 xx 提供的其他具体服务,xx 将与商户在线上或线下签署相应具体服 务协议(比如 xx 商户营销服务合作协议、支付服务协议、积分服务协议等,具体协议名称 及内容以商户与 xx 最终签订的版本列明为准,以下统称“具体服务协议”)。 2.3 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xx 商户营销服务合作协议、商户xx 账号确认函 (线下签署)、商户为报名参加营销活动填写的确认文件、具体服务协议以及所有xx 平台 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商户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公告和(或)通知等(以 下合称“规则”),上述所有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1 1 / 2020 2.4 xx 保留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xx 进一步保留在服务 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 务的提供,除非 xx 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可能因xx 的判断而被增加或修 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2.5 xx2.5 xx 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 xxxx 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调整,平台的业务调整而发生调整,xxxx 也可能根据业务调整情也可能根据业务调整情 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况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xxxx 关联公司。以上变更不会影响商户使用关联公司。以上变更不会影响商户使用 xxxx 各项商户服务,如商户继续使用各项商户服务,如商户继续使用xxxx 平台服务的,视为接受以上变更。平台服务的,视为接受以上变更。 第三条第三条 定义定义 除本协议另行定义外,本协议中所使用之词语将具备其在本协议附件一定义及解 释内所被赋予的含义。 第四条第四条 xxxx 平台服务内容平台服务内容 4.1 软件技术及平台运营服务 xx 向商户提供 xx 平台上相应的网络空间、技术支持和系统运营维护,以使商户有能力 独立通过 xx 平台进行上传并维护商品信息,并向商户提供xx 平台的信息发布系统、订单 处理系统、服务(商品)清算、查验系统等技术服务,以满足商户市场推广需求。 4.2 营销平台服务 商户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参加xx 平台组织的各类营销活动,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平台 上发布促销方案,通过订单处理系统实现消费者线上购买、线下享受商品或服务。 4.3 其他服务 除上述服务外,商户如需xx 提供其他具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核销服务、xx 积分 服务、营销推广服务、智能硬件服务等,应与xx 或 xx 指定第三方洽谈并另行签署相应具 体服务协议。 第五条第五条 入驻入驻 xxxx 平台平台 5.1 入驻条件 申请成为 xx 商户,在 xx 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持续满足以下条件 5.1.1 必须拥有线下实际经营的门店; 5.1.2 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注册并领取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具备签署、履行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具 有经营本协议下商品和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 2 2 / 2020 5.1.3 申请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有效,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1.4 符合 xx 的招商标准; 5.1.5 同意本协议及 xx 平台实时公示的所有平台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所 约束。 5.2 证明文件提交 5.2.1 商户应根据 xx 要求的时间和形式,提供加盖商户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证 明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属于合法经营。 5.2.2 商户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并保证上述文件如有更新,商户应于更新后立即提供给xx。若因商户提交虚假、过期 文件或未及时更新证明文件导致商户不符合入驻条件、或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 的,xx 有权据此限制商户经营相关商品,屏蔽、删除、断开相关商品链接或信息,直至解 除本协议,并由商户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xx(包括 xx 合作方、代理人或职 员)损失的,商户应予以赔偿。发生以上情形的,xx 还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及全部附 件,且有权立即注销该商户账号。 5.2.3 xx 同意商户入驻 xx 平台或提供服务并不代表xx 对商户的从业背景、营业资质或 经营品质有任何形式的判断或承诺。 5.3 入驻平台的流程 5.3.1 商户完成注册流程后有权获得xx 提供的账号和初始密码,商户应及时修改登录 密码。 商户应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 账号,并对利用该账号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商户或商户授权人错误操作 或泄密、或遭受他人攻击、盗取、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需由商户自行承担。 5.3.2 商户入驻成功后,如需参加xx 平台的营销活动,则应在xx 平台中自行操作或根 据项目需要线下与 xx 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第六条第六条 xxxx 权利义务权利义务 6.1 xx 为商户提供 xx 平台及相应的技术支持,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使商户在xx 上交 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并对平台相关服务及其功能进行变更和更新、在平台中开发新的模 块、功能和软件;除非 xx 另有说明,否则变更后的服务等仍适用本协议。 6.2 xx 有权(但无义务)保留商户的注册信息及交易行为记录等数据,并有权对商户 注册数据、发布的信息和交易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 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做出删除等处理;对发现的 3 3 / 2020 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以书面方式通知商户改正,商户应在接到通知后 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 6.3 xx 对商户在使用 xx 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