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海淀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海淀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9-20212019-2021 年专项年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行动实施方案 我区作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区, 近年来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建 设和谐宜居之都的理念,加大公共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 全区无 障碍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但仍然存在无障碍设施利用不充分、 管 理精细化程度不够、整体规划不系统等问题。为巩固我区文明城区建 设成果,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 年行 动方案,更好地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儿童等 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 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同时做好北京2022 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筹 备工作,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保障法〉 办法 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以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 馆周边、四环路以内、“三山五园”地区、长安街沿线、中关村大街 沿线、北清路沿线为重点区域,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 所、信息交流为重点领域,补齐设施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 化管理。 坚持成本控制、量力而行。要结合我区实际进行工作规划,明晰 政府、 社会主体等的责任范围, 健全完善无障碍改造的绩效评估机制, 整合资源,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所有改造工程合规适用,避免重 复改造,杜绝奢靡浪费。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职责分 工,条块结合,落实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维护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 执法,协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推广,促进公众参与。 坚持多元共建、 共治共享。 完善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 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具体分析各领域工作任务特点, 做好专项规划, 逐步推进,搭建沟通平台,提高共治共享水平。 (二)工作目标 前期准备阶段(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由区残联牵头,组织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对本行业、本 区域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评估, 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梳理归纳各类问 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各单位工作方案。 重点推进阶段(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 街镇完成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盲道、 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 等无障碍设施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 对无障碍设施损毁、应建未 建等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补齐短板。 全面提升阶段(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重点解决无障碍设施 不规范、 不到位、 不系统的问题, 推进无障碍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建设, 显著提升我区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 二、重点任务 (一)区属城市道路无障碍 1.盲道。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 对具备条件的道路进行盲道建 设和修复。加大盲道日常监管力度,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 侵占、损毁盲道的行为第一时间制止查处。 2.人行道。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 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 差。有台阶的人行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 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 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 1.公共交通。配合市级单位完善公交站台改造、 优化轨道交通车 站与周边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衔接。 2.公共停车场。对已备案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驻车换乘 停车场,须按规定比例和标准就近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并在显著位置 设置标识。加强无障碍停车位日常使用管理,提供必要便利服务。 (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 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应按照可达性、 便利性原则,依据建筑物无障 碍设计规范,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 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以及用于无障碍信 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 1.政务服务窗口。 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应在建筑物入口或显著位置 设置楼内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设置语音播报、电子显示屏等。 2.宾馆酒店。按照相关标准,星级宾馆酒店应按1至 2比例设 置无障碍客房, 连锁型快捷酒店应至少设置 1 间能够方便乘坐轮椅人 士住宿的客房; 鼓励引导旅游住宿预订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增加无障 碍住宿设施信息内容。 3.商场超市餐厅。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合理配备适合乘 坐轮椅人士的购物车,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设置无障 碍购物引导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餐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社区医疗 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各类医疗机构的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扶 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手语导医服务。 5.学校。着力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 为融合教育创造有利条 件。各类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供乘坐轮椅学生使用的课 桌;主要教学及生活用房所在建筑内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卫生间 (无 障碍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改 造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6.银行。各银行网点应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盲文标识、电 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银行应提供手语服务,24 小时 自助银行设置自助低位服务设施。 7.文化体育休闲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 场馆应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 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完善无障碍标 识系统,在有闸机的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实现无障碍通达。有条 件的影剧院应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 区级图书馆应设置盲 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 8.公园景区绿地广场。具备条件的公园、A 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 区及大中型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 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应配备临时性无 障碍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9.室外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室外公厕应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 间,其他具备改造条件的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 并确保能够正 常安全使用。 10.居住社区。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 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统一实施。居住区内道 路应铺设盲道(不具备铺设行进盲道条件的,应铺设提示盲道),居 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和轮椅回转空间。 具备条件的老旧住 宅楼可按有关政策加装电梯。 居住区内便民服务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无 障碍设施。 (四)信息交流无障碍 1.媒体服务。 全面实施政府网站以及公共服务应用程序的信息无 障碍建设和改造。区融媒体中心在制作电视节目时应配播字幕, 重播 新闻节目时应配播字幕或进行手语翻译。 2.生活服务。鼓励水、电、气、热、通讯、金融、医疗卫生等公 共服务类网站及相关电商平台实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手机导航、 电子地图等的无障碍信息服务。 三、职责分工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无障 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严格标准、明确要求,打造示范工程。各街镇 依托党建引领“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