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水泥厂窑头窑中窑尾施工方案
目录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部署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 6、质量保证措施 7. 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用计划 8. 重要施工机具和技措用料计划 窑头、窑中、窑尾、施工方案 本方案仅合用于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水泥厂窑头、窑中、窑尾、基础、主体工程施工及验收。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的构成和基本特性 1.1.1建设单位意大利水泥公司 1.1.2工程名称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水泥厂窑头、窑中、窑尾工程 1.1.3建设地点哈萨克斯坦奇姆肯特水泥厂内 1.1.4建筑面积约5000㎡ 1.1.5监理单位 1.1.6设计单位北京凯胜设计院 1.1.7工程建设工期日历120天主体结束 1.1.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工程特点 1.2.1烧成系统-窑头的土建工程由窑头熟料冷却余风解决、电收尘、防水钢筋混凝土地坑组成、0.000米相称于绝对标高545.700米。其中窑头熟料冷却余风解决结构标高16.5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7.500米,电收尘结构标高5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7.500米 1.2.2烧成系统-窑中的土建工程由1、2、3独立设备基础组成,0.000米相称于绝对标高545.700米。1基础底面尺寸11.825.9 米,结构标高10.064米;2基础底面尺寸13.257.7米,结构标高10.754米; 3基础底面尺寸13.89910.04米, 结构标高11.79米; 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7.500米。 1.2.3烧成系统-窑的土建工程由生料磨、选粉机、增湿塔、袋收尘、热风机组成,0.000米相称于绝对标高545.7米。其中生料磨结构标高22.100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6.50m和-8.60m;选粉机结构标高20.000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8.60m和-3.0m;增湿塔结构标高11.79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8.0m;袋收尘结构标高6.000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3.0m;热风机结构标高0.300米,基础底面的相对标高-3.0m。 2.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23)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3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3)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3) 3、施工部署 窑头、窑中、窑尾、因安装量大、预留预埋多为特点。其施工顺序以窑尾为重点、窑中、窑头为主线施工,为施工辅线,但都必须如期交付安装。 其施工顺序是 窑头、独立基础→窑头地坑→篦冷机基础→CT,JL→5米、9m梁板柱→设备基础施工 窑中、满堂红基础→CT施工→墩基础施工→顶板施工 窑尾独立基础→JL、CT→增湿塔一层梁板柱→窑尾梁板柱、增湿塔二层梁板柱 4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4.1土方工程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机械的选择 为保证工期,窑头地坑、JL、CT,窑中CT,窑尾JL、CT、高温风机基础其土方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土方采用自卸汽车运送。 2、土方开挖放坡系数10.5~0.67,挖至基底设计标高留20cm土层人工检底、修坡。具体看现场土质情况。 3、基坑、基槽按标高挖好后,防止雨水及地下水浸泡,其方法是在坑内理一条小水沟、在标高最低的地方挖一个积水坑、一旦下雨或者有地表水、立即抽水。 4、窑头地坑、,挖掘机应分层开挖,挖至下部,挖掘机可下坑作业,在基坑的一侧挖出斜坡道,作为土方运送汽车的通道。 二、土方运送及弃土 地坑、设备基础、承台、基础梁等挖出的土方,经土方平衡计算后,将多余的部分用自卸汽车直接运至甲方指定区域弃土。用于回填部分堆于基坑、槽边沿2m以外,以备回填。堆土时应分散、摊开,防止过于集中,加大对基坑土体边坡的压力,导致塌方。 三、回填土 基础施工完后,经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回填,回填采用人工填土,机械与人工夯实的方法进行,用手推车运土。 机械打夯采用蛙式打夯机由最靠近基础边由里向外来回夯实。 填土压实时,回填土的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优含水量范围内。 边角窄小处,采有人工夯填进行,选用电动立式打夯机,一夯压半夯依次进行。 填土工程由下而上,从低至高分层铺筑,使每层填土铺筑在200~250mm。机械打夯压实,压实在3~4遍,每层夯实或碾压到测定的遍数后,再测定其土的密实度,当其实测的密实度达成设计的规定密实度后再填筑上一层。 4.2、钢筋工程 窑头、窑中、窑尾钢筋加工绑扎的重点和难点在窑中墩基础。 一、钢筋原材料质量规定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钢筋必须具有钢材合格证,并按规定抽样送检,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特别应注意按规范复核其屈服强度与抗拉强度之比是否符合规定。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 (2)钢筋表面应洁净,粘着的油污、泥土等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可结合冷拉工艺除锈。 (3)本工程标高变化多,进场的每批钢筋用完后,钢筋工长、实验人员必须在实验报告合格证明书上注明该批钢筋所用楼层标高的部位,以便此后对结构进行分析,保证工程质量。 (4)钢筋在储运堆放时,按级别品种分规格整齐堆放于200mm高@1000砖砌地垄上,钢筋原材必须按品种、规格挂牌,并及时标明检查、实验状态。 二、钢筋制作 各种构件的钢筋在施工前均由工程技术人员按图纸规定作出下料表,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下发到工地,方可进行下料,各种成品钢筋必须严格做到按规格堆放整齐,并挂牌标记。 (1)调直除锈 钢筋调直,可用机械或人工调直。经调直后的钢筋不得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其表面伤痕不应使钢筋截面减小5%。对于盘圆钢筋,用调直机进行调直,同时也达成除锈的目的,对于粗钢筋用钢丝刷除锈。 (2)钢筋切断 钢筋切断应根据钢筋号、直径、长度和数量,长短搭配,先断长料后断短料,尽量减少和缩短钢筋短头,以节约钢材。用机械式钢筋切断机,保证钢筋的断面垂直钢筋轴线,无马蹄形或翘曲现象,以便于连接或焊接。 (3)弯曲成型 此步是下料的重点,先划弯曲点位置线,再用机械成型,下料中应细致耐心,达成以下质量规定 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所用的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无局部曲折。无油渍、漆污和铁锈等。 3)调直钢筋时,采用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4)Ⅰ级钢筋末端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Ⅰ、Ⅱ级钢筋末端作90或135弯曲时,Ⅱ级钢筋的弯曲直长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5)箍筋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具体规定期,用Ⅰ级钢筋作箍筋,其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的10倍。箍筋两端作135弯钩。 6)各弯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