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与资料管理
目 录 四川省德成置业有限公司三台分公司 一.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二. 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 三. 监理授权书 四. 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签报程序规定 五.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六. 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七. 施工用水管理规定 八. 违规处罚规定 九.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 十. 驻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十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十二.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十三.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解决规定 十四. 工程竣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 十五.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十六. 竣工验收规程 十七. 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表决意见标准格式 十八. 物业验收及移交规程 附表一.工程进度资金需求申报表 附表二.周月施工计划表 附表三.钢材、水泥月报表 附表四.工程缺陷登记表 附表五.分户房屋移交检查缺陷登记表 附表六.工程尾款申请支付表 附表七.工程质保金申请支付表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一.总则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实现投资目的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旨在工程前期准备至招投标和施工协议签订后开展工作。工程部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 二.职责 1.对工程实行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计划,实行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平常工作的考核与管理。 三.重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1.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接任后,必须熟悉所接任项目的招标文献、设计图纸、工程现场情况,拟定施工队伍进场计划和现场准备措施。 2.施工现场准备就绪后两天内正式告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的重要目的是转交业主对施工、监理管理的相关文献规定,察看施工现场,交代控制坐标点,拟定工程技术交底日期和预定开工日期。 3.工程放线定位后及时组织监理单位,业主成本管理部门测定建筑物周边线外3m以内的现场高程及所占用施工场地的现场高程,三天内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原始记录的基础上用简图形式整理一式四份,会同监理单位签证后,分别上报业主成本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4.工程动工后及时参与每周监理例会,传达业主对工程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监理、业主三方平常管理和技术管理中的各项事务。会同业主成本部核签基础施工中土方进出的实际数量和基础开挖的实际深度。 5.加强平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监理工作的错误行为。协调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主体施工。参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协调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质检安检活动,核签各分部分项验收工程的资料。 6.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节点进度计划考核和每月25日的监理工作平常考核。 7.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及时申请行政重要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督促施工单位办妥备案,观测修复已交工房屋存在的缺陷,向业主售房部门移交前必须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逐户做好下述工作①室内清洁,玻璃干净;②卫生试水不漏;③下水通球检查;④供电、电视、智能化等检查合格,箱盖完好,设施完备;⑤门窗启动自如,关闭严密。 9.在按上述规定检查合格后,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向业主指定的售房管理部门分户复检合格移交,并见证移交会签。 10.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规定自己、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高自身项目管理素质,认真细致地分类收集下述备查报表①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月报;②监理例会纪要和工程缺陷记录报表;③原始地面实测记录,开挖深度实测记录;④工作联系函及工程标外签证单。 11.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 会议重要内容(工程部项目负责人主持)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协议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额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通过图纸会审后编制的监理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7.研究拟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工地例会的重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会议议程及重要议题; 8.关于检查批划分、材料取样计划、施工检测计划、隐蔽工程的验收设立规定; 9.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0. 其他应注意事项。 监理授权书 根据本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协议,特授予监理人以下权利 一.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2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涉及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规定,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假如拟提出的建议也许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批准。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规定设计人更正。 4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减少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5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6 征得委托人批准,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7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得检查批。对于不符合设计规定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得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告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得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告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8 工程施工进度得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协议规定得竣工期限得签认权。 9 在工程施工协议约定得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得审核和签认权。 10监理单位或监理人有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的权利。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规定(涉及索赔规定),均必须一方面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拟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执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协调。 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签报程序规定 为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各种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的签发报送程序,现就有关事项作出以下规定 一.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度款申请报表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协议中约定的总工期于工程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网络计划及施工进度横道图表上报分管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审定后于开工前三天报工程部。 2.工程开工后每周重要施工安排必须于上周五之前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确认后于每周五向工程部报本周工作完毕情况及下周重要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