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010_2013司考真题多选
.word 格式, 2013 77.甲向大恒银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 大恒银 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 下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诉的合并与共同诉讼。 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诉的主体合并,是指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 和裁判。 诉的客体合并, 是指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两个以上的诉或者反诉与本诉 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本案中,银将甲、乙二人一同起诉,将甲乙两个当事人合并 到同一事实程序中的情况属于诉的主体合并。 选项 C 正确, 选项 D 错误。 本案中, 乙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大恒银向法院起诉甲、 乙二人,甲、乙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78.下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受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 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 卢某提出执管 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 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 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 并申请法院进司法确认。 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 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尹 某提起上诉 【答案】ACD ,专业.专注. .word 格式, 【解析】本题考核上诉的受。 选项 A 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程序干问 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的,应当 撤销执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异议成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据此可知,对执异议裁定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是能提起上诉。 选项 B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条第2款规定,对予受、驳回起诉、管辖权 异议裁定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选项 C 正确。 对调解协议进司法确认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适用特别程序审的 案件实一审终审,当事人服的能提起上诉。 选项 D 错误。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对婚姻 效的审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效 。据此可知,对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能提起上诉。 79.关于管辖制的表述,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下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 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 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 将案件移送至甲 市中院审,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管辖。 选项 A 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二项规定,对下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 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 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B 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 达地、共同海损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专业.专注. .word 格式, 选项 C 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的案件属于本院管 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 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属于本院管辖的, 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得再自移 送。据此可知,甲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的情况属于移送管辖, 而非管辖权的转 移。 选项 D 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的当事人可 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 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这种 以书面形式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情况属于协议管辖,而非选择管辖。 80.关于反诉,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关系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反诉。 选项 A 正确。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是本诉的原告。 选项 B 正确。反诉须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方能用本诉的诉讼程序合并审。 选项 C 错误。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而是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选项 D 错误。 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 法上的牵连包括两者源于同一法关 系和两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关系。据此可知,并非必须源于同一法关系。 81.周某因合同纠纷起诉,甲乙市的两级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周某申请再审,但 被驳回。周某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检察院以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提出抗诉, 法院裁定 再审。关于启动再审的表述,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周某只应向甲高院申请再审 B.检察院抗诉后,应当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专业.专注. .word 格式, C.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D.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再审的启动。 选项 A 表述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效的判决、裁 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 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停止判决、裁定的 执。 选项 B 表述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 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据 此可知,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法院就应该启动再审程序, 存在裁定启动再审的情况。 选项 C 表述错误,选项D 表述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 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但追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抚恤、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中止执。据此可知,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 同时,裁定中止执,而非裁定撤销原判。 82.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 并支付迟延违约5万元。 经县市两级 法院审, 韩某均胜诉。 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高院裁定再审后, 韩某变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 支付迟延违约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关于 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B.高院可以指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后的请求应当予审查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