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雨坛初级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设太平街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对人员、设施、管理、饭菜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规定。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黄德富(校长) 副组长郑国书(党支部书记)、王彬(副校长) 成 员黄祖高、徐定余、杨正勇、马建立、张瑜及各班班主任 1、学校食堂法人黄德富(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有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每月)督查。 2、食堂安全监管徐定余,是学校食堂管理第二负责人,负责学校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定有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每周)督查。 3、食堂安全管理员杨正勇(安办主任),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各项详细制度及食堂人员平常管理,定期(每日)督查。 4、食堂管理员黄祖高,是学校食堂详细管理员,对食堂餐饮从业人员、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 5、食堂管理员黄祖高是学校食堂兼职管理者,负责学校食堂账务管理。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集体食堂工作文献精神。 2、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有关食堂工作各项制度和决策。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平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成果作为当月考核重要根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处理。 6、配置食堂管理员、卫生管理员等专业人员,并使他们岗位相对稳定。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把关工作。 8、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与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监督食堂协议履行状况。 9、排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对处置应急事件。 因玩忽职守,或麻痹大意导致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对应责任。 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规范 一、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不得参与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期间不得会客。 四、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五、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六、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剪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七、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停提高饭菜质量。 八、尊师爱生,热情服务。决不许打、骂学生现象发生。 九、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十、遵纪遵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十一、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有关责任。 进货查验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材料,需查验供货者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文献,供货方需提供经签字或盖章购货凭证。 一、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查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如下称合格证明文献)。 二、 经营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查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原则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在国标中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原则规定应当标明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重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进口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阐明书,还应当有中文阐明书。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查或者检疫,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查验其检查检疫证明。 四、经营者应检查食品外观,对过期、腐烂变质、包装不严实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采用无害化处理和销毁措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获得健康证明后人上岗 一.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平常监督管理,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当观测到如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用特殊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剪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严禁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汇报制度 本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用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规定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食品贮存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三防设施健全,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同库寄存。 三、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出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索证状况,并按入库时间分类寄存,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均在 10cm以上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