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技术要求
消防施工技术要求消防施工技术要求 1 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1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 伍承担。 1.2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 范附录划分。 1.3 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 标准、 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要 求填写有关记录。 1.4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如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施工详 图等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齐全; 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 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 电、 气应满足施工要求, 并应保证连续施工。 1.5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 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1.6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应按下列规定进 行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 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 道工序; 3 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4 调试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 量检查记录; 5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本规范附录 C 的要求填写。 1.7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按本规范附录 D 的要求填写。 1.8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 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9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并按本规范附录 E 的要求填写消防给 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2 2 进场检验进场检验 2.1 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 系统组件、管 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2 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龙、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报警阀组、 压力开关、水泵接合器、卡箍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 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2.2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 蚀等现象,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内涂水泥层和外涂防腐涂层不得脱落, 不应有 锈蚀等现象,钢丝网 PE 管道壁厚度均匀、内外壁无划痕,各种管材管件标准见 表 1.2.2; 表 2.2消防给水管材及管件标准 序号标准管材及管件 1 2 3 4 GB/T3091 GB/T3092 GB/T8163 GB/T8714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梯唇型橡胶圈接口铸铁管 5 6 7 8 9 GB/T8715柔性机械接口铸铁管件 GB/T13294球墨铸铁管件 GB/T13295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 GB/T1496 CJJ/T15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沟槽式管接头 10钢丝网 PE 塑料管 2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3 管材管件不得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其尺寸公差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4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5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 纹等缺陷; 6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 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 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 无损伤; 7 不圆度; 8 承口的内工作面和插口的外工作面应光滑、 轮廓清晰,不得有影响接口密 封性的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3 消火栓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 的性 能和质量要求,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3445 的性能和质 量要求, 消防水带应符合国家标准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6 的性能和质量要求,消防水枪应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水枪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 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的商标、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3 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 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无涂大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 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无明 显碰、划等现象。 5 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6 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 并能满足使用 功能的要求; 7 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得有卡阻和松动现象; 8 活动部件应转动应灵活,材料耐腐蚀,不会卡瑟或脱扣; 9 消火栓固定接口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 宜从每批中抽查 1,但不得少于5 只,缓慢而均匀地升压 1.6 MPa,保压 2 min。 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 查 2,但不得少于 10 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 使用该批消火栓; 10 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整洁;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 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1 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4 款的有关内容,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 满足设计要求。 外观和一般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性能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 9 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 力表、秒表。 2.4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 求;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 型号、 规格等标志外, 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 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 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 洁、无异物堵塞; 5 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 漏水现象; 6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2 倍,保压时 间不应小于 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及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