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煤矿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一、 瓦斯管理措施 一 瓦斯突出的预兆 1、有声 预兆 1煤体或岩体中有闷雷声、机枪声、煤炮声、炒豆声、 煤岩破碎声等。 2采掘工作面地压显著,支架受压发出噼啪声、破裂 折断声等。 2、无声预兆 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突出前有忽大忽小的变化。 2工作面煤层厚度发生变化,尤其软分层变化较为明显通 常是薄变厚,但有时也有厚变薄 ,层理紊乱不清,光泽变 暗,煤质变软,尤其软分层变得更软。 3工作面温度有 明显的降低。 4工作面发现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 二瓦斯 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日常瓦斯检查、班中汇报 制度,重视局部瓦斯检查、监控工作。采煤、开拓、掘进工 作面都设置专职安检员定岗检查,检查和汇报次数每班不得 少于 3 次,特殊情况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有瓦斯超限 或聚集时,安检员有权责令该地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 业,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向通风调度和调度室 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检员必须认真填写牌板和瓦检手册,通风调度员 每班认真填好瓦斯日志。瓦斯日报每天必须送交矿长、总工 程师亲自查阅,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集团公司。 3、安检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井下现场 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通风调度员要做好 瓦检员的反向调度工作,保证安检员的现场汇报。 4、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 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 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 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 行瓦斯排放。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 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 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 10 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 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在恢复生 产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不能 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予以全断面封闭。局扇和启 动设备附近 1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可人工开 动局扇,排放瓦斯,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生产。井下凡超过 5 米的盲 巷,一律打上密闭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标。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定第 128 条指定专人负 责管理局扇,杜绝跑漏风,风筒要悬挂整齐,接口严密,无 破口,风筒出口与掘进窝头距离不准超过 5 米。 7、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及时建立和完善通风设施, 保证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使采掘工作面和风巷及 其它巷道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同时 安检部每月测风不少于三次,测风报表及时报公司生技处和 有关领导,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度,防治 瓦斯爆炸和炮烟熏人事故。 9、指挥生产的矿长、队长、技术员包括生技处、机电 处、安检处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以加强对采掘 工作面的监督检查。掘进巷道安检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 定点跟班。 10、安检部要管好并使用好瓦斯监测系统,使监测系统 灵活、可靠和完好。 11、巷道贯通、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要 制定针对性防治瓦斯措施。 12、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按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3、防止瓦斯引爆措施 1上下人的井口,必须加强检查,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 带入井下,各井口房、风机房附近 20 米内不得有明火。 2凡需要在井下或井口房进行电焊时,必须编制具体的 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长批准,同时报告公司总工审批安检 处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安装地点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所有线路接头都要消除鸡爪子、 羊尾巴、明线头,同时悬挂整齐。 4炸药、雷管管理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 禁放明炮、炮泥封口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 ,处理瞎炮时,必 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42 条执行。 5井下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井 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 100。保证设备完好, 除电工外,其他人员禁止在井下打开和修理电器设备,井下 所有人员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以杜绝火源。附井下各处 瓦斯的允许浓度和超限要求 表一 14、二 1 煤防止瓦斯突 出措施 1煤巷掘进时,掘进头配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 斯,坚持“一炮三检制”,掌握瓦斯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 危险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 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2经常教育职工熟练掌握煤和瓦斯突出前的预兆知识, 当发现其中有预兆之一时,都应及时从新鲜风流中撤出人 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煤尘管理措施 1、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健全井下防尘设施, 井下各运输系统如工作面运输机头、点、煤仓等必须安设喷 雾洒水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各处的喷雾洒水装置和管 路要加强管理,防止堵塞和漏水,并保证足够的水量。 2、随着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向前推进,要及时铺设防 尘管路,每 40 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坚持正常使用喷雾装 置、消灭煤岩尘飞扬。 3、定期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测定,为综合治理粉 尘提供第一手资料。 4、回采工作面投产之前,防尘管路及设施必须安装齐 全,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没有防尘设施不得投产。 5、对井下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定期冲刷和清扫煤 尘。对皮带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辅巷,掘进巷道及 时进行煤尘冲刷和清扫,消灭煤尘堆积。 6、地面运煤系统,每班接班前至少清扫一次。 7、 采掘工作面要积极推广煤层注水。坚持湿式打 眼,井下所有风钻打眼时,必须有供水系统,否则不准 打眼, 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泡泥, 放炮后要停 515 分钟, 等炮烟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 8、凡下井人员,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和岩巷人员一定要 坚持戴防尘口罩。 9、严格执行矿井关于综合防尘的各项规定。 10、严 格控制风速,特别是运煤巷道和采煤工作面,按规程第 101 条规定执行。 11、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 查评定办法,矿要配备足够的专业防尘人员,并经过专门培 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12、对接触煤尘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尘肺病 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防火管理措施 1、严禁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严格执 行入井检查制度,防止故意纵火。下井人员必须衣帽整齐, 不得穿化纤衣服。 2、井口附近取暖一律采用暖气设备,杜绝明火取暖。 3、井下电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看管,采取短路保护,变 电所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下所有的机电峒室都要配备足 够的沙袋和灭火器见下表,制定检查制度和专人保管。 以备急用。要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运转 部分清洁润滑,井下电器设备要达到“三无”、“四有”、 “三坚持”,杜绝电器失爆,消灭电器火源。 4、井下设备防止渗油,经常清除漏油,备用油脂可按 照批准数量加盖密封。擦洗机器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 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