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消防责任制
沾益县播乐煤矿沾益县播乐煤矿 消消 防防 安安 全全 责责 任任 制制 沾益县播乐煤矿消防责任制沾益县播乐煤矿消防责任制 煤矿要做到“四个落实 ” 1、落实第一负责人集中精力负起消防的第一位 责任,使“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各个部门、各个班组的工作之中,真正做 到消防占首位、不移位、不动摇的超前意识; 2 、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 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 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3、落实消防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 和科学管理,保证消防投入的有效实施;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纪 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一矿主要负责人消防责任制 (一)矿长 1、对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 结合项目工程 特点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情况 ,制定本矿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 , 并 监督实施。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消防保卫责 任,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生产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 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作业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 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 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 要定时、定人、定措施 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 ,组织、配合事故的 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 ,吸取事故教训。 7、对施工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 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和方法予以消除。配合灾害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 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技术负责人 1、 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消防工作, 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指导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四新”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时,负责组 织制定“四新”技术安全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消防大检查, 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 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三)生产副矿长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消防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以及矿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并同时部署消防的有关事项。 4、 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 应及时向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 施。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全副矿长 1、指导本矿施工生产,在编制或审查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推行“四新” 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地方安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针、政策、规章 制度。 2、按照矿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重大施 工技术方案及安全组织科研攻关。 3、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 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消防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 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 5、参加消防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 时解决。 6、组织“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研制的成果时,必须提出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五)机电副矿长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主办并组 织编制本矿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机电物资储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 ,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订变压设备及进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 负责制定大型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3、负责对油库、高大建筑物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的指导工作。 4、负责并参与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编写上报.并会 同相关部(室)对由于机电设备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止 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5、组织并参加机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正常运 转,防止机电事故发生。并作好分管的有关工作。 6、处理有关重大的物资事件。 (六)安全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 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 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规 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 , 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 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 ,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 状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 部门或人员的消防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要督 促井下各单位组织安全技术培训 ;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 ,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 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对各部门在落实消防责任制制度过程中有一票否决权。 7、发生灾害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二 、 各职能科室消防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科 1 、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掘、开巷道时,要考虑通风条件和通风系统的 合理性,并便于通风设施的施工和采、掘工作面衔接,保证进行通风工程等 施工的必要时间,确保安全生产。 2 、对瓦斯涌出量大和通风困难的采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尽量避 免 出 现 废 巷 、 盲 巷 及 巷 道 贯 通 作 业 , 防 止 火 灾 事 故 。 3 、做好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的防治瓦斯和预防内因火灾的 工作,生产布置时保证不超通风能力,同步准备防治瓦斯、防灭火等所需的 巷道工程。 4 、组织采掘工作面投产、掘进工作面开口验收时,必须对“一通三防” 各系统和设施进行验收。 5、测定地质钻孔的瓦斯含量、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等地质 资 料 , 提 供 可 靠 的 采 掘 工 程 平 面 图 和 瓦 斯 地 质 图 纸 。 6、准确掌握井田内及周围小煤窑、采空区情况、地质构造变化情况 、 巷 道 贯 通 等 情 况 , 并 及 时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措 施 。 7、把好设计关,在进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设计时充分考虑到防 治 瓦 斯 、 防 治 粉 尘 、 防 灭 火 及 通 风 安 全 的 需 要 。 (二)机电科 1、督促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组织协调矿井 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2、抓好各矿井机电管理,消灭失爆。 3、按规定选用井下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