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范本标准版
,、 I J J JJJ 编号HL202094264 借款协议范本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rr mb rd版本 借款协议 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 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 档。 合同编号年字第 号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__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 万元, 期限为 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 本贷款合同似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L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rd版本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 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 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 展期的期间。 L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L1.8 “项目“指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L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 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 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 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 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 rd版本 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 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 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 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 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 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 年_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 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 rd版本 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 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 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 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rd版本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年_ 月 _日,提款 万元; 年 月 _H,提款 万元; 年 月 日,提款 万元;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贷款人的 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 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 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 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 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 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 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 年月__日起至年 月__日止,分 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rd版本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 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 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