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器械变更及经营验收标准
自查报告 *、机构与人员(一般项3个,重点项3个) 条 款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查办法 标准 是否 符合 1.1 企业应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充分的人力 资源。 查企业组织机构图、部 门岗位职责、职工花名册, 企业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 名单。 一般项 是 1.2 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熟悉医疗器械管 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现场询问,必要时进行 发卷笔试。 一般项 是 1. 3 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管理规章和 相关规定及所经营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对企业 经营的产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现场询问,必要时进行 发卷笔试;查职责文件。 一般项 是 1.4 经营10个代码以上的企业应设质量管理机 构,质量管理人员应不少于2人。经营体外诊断 试剂批发应设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不少于2人。 查组织机构图与设立文 件、查职工名册、任命(或 聘任)文件、劳工合同等。 重点项 是 1.5 质量管理人员应在职在位,不得兼职;企业 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不得兼任企业的质量 管理负责人。 查职工花名册、任命文 件、劳工合同、养老保险等。 重点项 是 1.6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 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经营属零售性质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员 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营属直接验配 性质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 的学历,同时具有国家认可的专职验配资格证 书。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人 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其中1人应具有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 经历。 查身份证明、学历和职 称证书原件与实际的符合 性;查任命(或聘任)文件、 劳动用工合同、上岗证等。 重点项 是 二、经营场所情况(一般项3个,重点项3个) 2. 1 经营场所应相对独,,且广权明析。重点项 同。 是 2.2 经营范围属于批发,在10个类代码 以内(含10个),经营场所面积一般不少 于40平方米,在10个类代码以上,经营 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 经营范围属零售(专营)的,经营场 所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 对照企业申报的经 营范围和地理位置图及 平面图,查验产权证明、 租赁合同的原件。 重点项 是 2.3 经营范围属直接验配性质的,应设置 相应的验配室。经营隐形眼镜的应设置验 光、检查、配戴区域。经营隐形眼镜和助 听器的应具备验配所需的仪器设备和设 施。 设在药店、超市或其它零售企业的必 须设置产品陈列柜,并具有醒目标识。 查看现场及企业的 设施设备档案。 重点项 是 2.4 经营隐形眼镜的主要包括电脑验光 仪、裂隙灯、角膜曲率计、眼压计、干眼 测试仪(或干眼试纸)、焦度计、检影镜、 眼底镜。 对照现场检查,查看 相关购置票据。 一般项 2.5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室内应宽 敞、明亮、清洁卫生;应配备电话、传真、 资料柜、计算机等办公设施。 对照企业设备清单 和检查相关购置票据。 一般项 是 2.6 经营助听器的主要包括纯音听力 计、测听室。隐形眼镜配戴室应符合配戴 要求,有上下水设施、干手器、紫外灭菌 灯、消毒柜。 对照现场检查,查看 相关购置票据。 一般项 三、仓库与仓储设施情况(一般项3个,重点项3个) 3. 1 仓储场所应相对独立与生活区、经营 场所。经营范围在10个类代码以内(含 10个),仓储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 方米;在10个类代码以上20个类代码以 下的(含20个),仓储建筑面积一般不少 于60平方米;在20个类代码以上的,仓 储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米。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应设置 冷库,其冷库容积不少于20立方米。 查现场及产权或租 赁合同的符合性;查设计 安装图纸和冷库容积符 合性。 重点项 是 3. 2 经营医用高分子材料制品、橡胶制品 等标准有温度要求的产品应具有阴凉库 (0-20C),常温库(0-30C)„有特殊要 求的商品应具其符合其特性贮存条件,如 口腔科材料、易挥发液剂等应按要求专室 储存保管。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应具有冷库 (2-10C)条件,冷库配有自动监测、调 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设备, 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和制冷机 组。 查验相关票据和企 业设备清单;查冷库安装 图纸和协议。 重点项 是 3. 3 仓储设施包括下列设备和设施,并 保持完好温湿度计、温湿度调控设备、 避光设施、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防 潮、通风设施、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和消 防设施、垫仓板或货架等。 查验现场及相关票 据。 重点项 是 3.4 专营经营授权代理的软件、医用磁共 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 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类等产品及经营属 零售或直接验配性质的,可不设仓储场 所。 兼营医疗器械的,其产品应与其它非 医疗器械产品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查现场及产品的受 权代理权书或相关协议、 合同等。 一般项 未 经 营 3. 5 仓储场所周围环境应整洁,库房地面 干燥、无粉尘、无垃圾、无有害气体及污 水等严重污染源,墙壁和顶棚表面光洁、 平整,地面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 现场检查。 一般项 是 3.6 仓储场所应分类分区,应设待验(库) 区、发货(库)区、合格库(区)、浩 格库(区)、退货库(区),并实行色标管 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 红色、待验区和退货区为黄色。摆放产品 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货位卡。效期产品应有 效期提示卡。 现场检查。 一般项 是 四、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情况(一般项2个,重点项2个) 4. 1 应制定并执行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 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医疗器械专业知识 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实施培训时应有培训 记录,并有考核。 查年度培训计划、职 工的学习笔记和企业的 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及对 职工考核是否有结果。 重点项 是 4. 2 经营第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 入材料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授权 委托或与供货商签订相关质量协议,质量 协议应明确质量条款。 查生产企业授权书 及授权范围;核对专业人 员资质;查企业与供方签 订的质量协议质量条款 内容。 重点项 是 4. 3 经营设备类医疗器械,应在与供方签 订购销协议上,明确产品安装、维修、技 术培训服务的责任或由约定的第三方提 供技术。 查相关合同或协议。 一般项 未 经 营 4.4 经营自行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技 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应取得生产企业授 权,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及安装、维修设 备。 查相关协议和授权 书及授权范围、相关设 备、检测(维修)室是否 符合标准。 一般项 未 经 营 五、质量管理与制度情况(一般项4个,重点项4个) 5. 1 企业应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管 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及与经营产品相 关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