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业服务合同
医院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 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 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 托乙方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 路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 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 运行服务。 3.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 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 5. 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 安工作,。 8.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 算、决算报告;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 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 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 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 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 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 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 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 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 管理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o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 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 时予以收回; 7.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 理和经营活动; 8. 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协助 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 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 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 当利益。 2.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 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 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 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 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 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 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 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 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 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 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 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 支账民主。 8.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实施; 9. 建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