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期末论文
中国税收论文 个人所得税改革 姓名张毓 学号20135778 院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班级 13工程造价0班 个人所得税改革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政府调节贫富差距过大的手段之一,但是当前个人调节 力度弱,占GDP比重低,明显没起到该有的作用。由于一些原因,税收主力军 基本为普通工薪阶层。第十八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通过我国 的税制改革,要形成有利于社会公平、结构优化的税收制度“ o本文从我国个税 面临的问题与现状、以及与国外个税制度对比以及如何完善个税改革方面阐述一 些个人看法。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工薪阶层逃税漏税 税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它是撬动经济的杠杆,可谓是四两拨 千斤,在财税体制改革上扮演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角色。富兰 克林说过,人的一生有两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而其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与普通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以来都是大众所关心的动态话题。 ”研究提出个人所得税改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年在不同场合的频频提及, 似乎是在传递出个税改革的信号,这让个人所得税这根敏感神经再次拨动,事实 上,今年的个税小步调整也不少,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时个税 可分期缴纳政策明确、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税优惠。而中国个人所得 税税法,已经35年没有全面修订了。除了几十年间,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 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 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这项与普通百姓关系最密切、也最直接的 税收制度,几乎维持着上世纪80年代初的面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渐渐开始被 诟病为工资税”,即上缴人群以工薪阶层为主。 据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字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 多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另据财政部的公开数据,2012年中国个人所 得税收入5820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3577亿元,占61.4 , 2013年,这一数字上升为62.60前几次个税法修改,重点都是调高起征点, 每次调整也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薪阶层的税负。但这次改革没将提高起征点 作为改革方向,有人可能会感到失望。全国政协委员,财务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 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交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不 到整个人口总数的20这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 ,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 有多少人能交税呢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同样表示,“目前个人所得 税的税制不合理,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就中国的国情来说,存在着低收入的人群大多,相当多的人根本不用考虑这 个问题。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累进式的,收入越多,税负越重,最高一 级可达到45。然而在现实中对个税贡献比重最大的,也并非政策所针对的高 收入阶层,反而就是收入微薄的普通工薪阶层。高收入群体能够通过各种手段来 偷税漏税,然而普通工薪阶层却不行,而且对于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往往也只是象 征性的。在我国现行诸税中,个人所得税就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 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 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 ,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 的35。当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情况十分严重,就个税征收而言,存在着 些许问题,比如个人收入信息收集很难,不像国外,个人的收入(包括薪金,利 息,红利,稿费等等)般不能支付现金,都要通过银行打入个人的基本银行账 户,银行的个人存款信息和税务部门联网,查控很方便。不管你是蓝领还是白领, 也不管你是球星歌星还是政治人物,都得把自己上一年的收入和该交的税额算清 楚,如实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则随机抽查,旦查出有故意偷漏的行为,不 管是谁,轻则罚款补税,重则入狱,身败名裂。而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 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给予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由于税务机关只注 重税款的查补而轻于处罚,致使许多人认为偷逃税即便被查处了也有利可图。据 统计,近几年,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罚款仅占查补税款的10左右 就会重罚。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而与国外税收政策相比, 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外个人收入难以监 控难以监控,税务部门协调工作不够,公民纳税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富人逃税、 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诸多原因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 现状。在报纸上新闻报道上经常会看见、听见一些明星有钱人偷逃税款的事情。 比如说毛阿敏偷税事件和刘晓庆偷税漏税案件等等。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 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 查,结果显示,仅有12的受访居民宣称自己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与此同 时,有将近24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完 全缴纳者的两倍。这样的情况实在影响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发挥,的确有进一步改 革的必要了。 纵观世界各国的实践,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分类制,还包括综合制和混合制。 1. 综合制 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归属于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 得(资本利得、劳动所得、其他所得等),无论其所得来源,都综合起来作为一 个所得总体,在减去各种扣除额和政策豁免额后,以其余额为应税所得,按适用 税率进行课征。 2. 混合制 混合所得税制,即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结合,其理 论依据是分类所得税制不能充分实现累进税负、体现公平原则,因而需要综合所 得税加以协调,混合所得税制具体又可分为交叉型和分立型。 交叉型是指先 将纳税人的所得按来源和性质分类,适用不同的税率,然后在此基础上,总收入 超过一定标准的,再按照累进税率课税,当然应该减除之前已征收的分类税。 3. 分立型是指对纳税人的部分所得实行分类征收,部分所得实行综合征收, 两者不重合。 而在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分类制模式下,对于取得相同数额但性质不同的 所得的纳税人适用的费用扣除及税率不尽相同,不利于实现税收的公平原则。而 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税前扣除及税额计算繁 杂,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升高亦有悖税收效率原则。本 着强调税收公平、简化税制、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的目标,我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 应进行改革。尽管,综合制模式下,对纳税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均统一综合纳税有 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原则,但综合制也存在固有的弊端,如制度设计较为复杂,对 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要求较高,征纳成本较高等。我国目前 税收征管水平尚未达到综合制要求的水平,且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较为薄弱。因 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且综合其他国家改革趋势看,我国现行分类所得税制 的改革方向,应如楼继伟在两会期间提到的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 合个人所得税制。可在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基础上,对部分所得实行综合征收,部 分所得实行分类征收,即实行分立型综合所得税制,以避免产生交叉型综合所得 税制中容易产生重复征税和税收执行难度大等问题。 个税改革属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