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作业
1、王某、吴某和陈某拟共同设立一家生产家用电热水器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人经协商后拟定了公司章程,其中包括如下内容(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30万元;(2)王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万元;吴某以厂房和设备作价出资人 民币8万元,陈某以普通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20万元;(3)公司不设股 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4)公司因业务需要时,得设立分公 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请回答上述内容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第(3 )项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 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 第(4 )项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 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某医院药房采购员朱某在季度进药中结识了某地药厂的销售员赵某。赵某 称“我厂生产的抗生素及消炎药等药品积压严重,有的已经过了有效期,厂里 已做了标签处理,现在急于出手。可以给进货者好处。”朱某利欲熏心,与赵某 签订了合同,购买了价值70万元的抗生素及消炎药等药品。赵某私下给朱某5 万元好处费。医院进药后发现抗生素和消炎药等药品,质次价高,药效低。经 查,药品质量有问题。试分析 (1).赵某、朱某的行为属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 (2).该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答(1)赵某、朱某的行为属商业贿赂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㈠、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㈡、商业贿赂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和交 易条件。 ㈢、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秘密的手段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 ㈣、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 3、利民公司与同达公司均为生产收音机的企业,其中利民公司对本公司的 国外代销商的情况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与知晓该情况的员工签订了保密合 同。同达公司为扩大海外市场,遂找到利民公司的副经理张某,希望张某能将 利民公司的国外代销商的联系方法、利民公司的报价等情况告诉同达公司,且 表示愿高薪聘请张某到同达公司工作。随后张某辞职,来到同达公司工作。同 达公司利用张某提供的代销商名单、利民公司的报价等情况,同原利民公司的 代销公司取得了联系,销售了许多产品,获得了约500万元的利润。此间,利 民公司的海外销售额下降了许多。2008年11月,利民公司以同达公司侵犯商业 秘密为由,起诉同达公司,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试分析 1 .同达公司是否侵犯了利民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什么 2 .利民公司如何主张损失数额 答1同达公司侵犯了利民公司的商业秘密 理由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 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 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同达公司以高薪聘请利民公司的副经理张某获取利民公司的代销商名单、利民公 司的报价等情况,已侵犯了利民公司的商业秘密。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 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4, 本学期经济法课程学习中,你对哪一章的内容或者讲授印象最为深刻 为什么(简要阐述,300字) 答学了经济法,我对公司法一章算是印象比较深刻的。 公司对我们而言算是比较熟悉的了。 很多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都是有法律支撑的,只是我们没有去深 究过而已。 就如公司还有很多种类与特征,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 司等,还有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等。 就一个公司,里面都有很多道道,不细细留意可不能清楚这些呢。 世事繁多,凡事总要多长个小心眼,不求精通法律,但求不让他人设了法 律陷阱,自己不知不觉还跳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