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标准划分
防爆标准划分 一、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用的防爆型式。国际电 工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防爆区域为 0区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1000小时7每年的区域; 1区断续地存在危险性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 二、防爆标志解析 ①气体组别 典型的 危险性 气体 欧洲电工 标准化委员会 EN50014EC 北美 NEC500条款 CLASSI表气 中国 GB-3836-1 最小点燃能量 (微焦) 乙快 IIC A IIC 20 氢气 IIC A lie 20 乙烯 IIB C IIB 60 丙烷 IIA D IIA 180 注中国GB3836标准规定IIC级最小点燃能量为19微焦耳,11A级最小点燃能量为200微焦 耳。 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 ②温度组别(T组) 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假定环境温度为40莒时)的最高表面温度,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 无关。在标准BS5345第一部分中列出了所有可燃性气体和其组别。 最高表面温度(C) 温度组别 IEC79-8 GB3836-1 450C T1 T1 300C T2 T2 200C T3 T3 135C T4 T4 100 C T5 T5 85 C T6 T6 ③防爆标志 以下以CENELEC氢气防爆标志为例EExia IIC T4 E按CENELEC标志认可 ia防爆型式(本质安全) C气体组别 Ex防爆公用标志 II设备组别 T4温度组别 ④名词解释 隔爆型电气设备(d)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 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和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 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 合物的电气设备。 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 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s)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 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置。 三、防爆标准及选型 ①各种防爆型式的对应标准 防爆型式 在英国允许 使用的场所 中国标准 GB3836 防爆型式 符号 IEC标准 79- CENELEC 标准 EN50 增安型 1或2 3 e 7 019 本质安全型 0, 1 或2 4 ia 或 ib 11 020 (设备) 隔爆型 d 2 d 1 018 特殊型 S 无 s 无 无 ②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防爆类型选型表 爆炸危险区域 适用的防护型式 电气设备类型 符号 0区 1、本质安全型(ia级) ia 2、其他特别为0区设计的电气设备(特殊型) S 1、 适用于0区的防护类型 2、 隔爆型 d 3、 增安型 e 1区 4、 本质安全型 ib 5、 充油型 0 6、 正压型 P 7、 充砂型 q 2区 1、 适用区或1区的防护类型 2、 无火花型 n 四、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BS EN60529; 1992) 第一位特征数字防止固定导体异物进入 0无防护 1固定异物直径大于50mm 2固定异物直径大于12mm 3固定异物直径大于2.5mm 4固定异物直径大于1.0mm 5防尘 6尘密 第二位特征数字防止进水造成有害影响 0无防护 1垂直滴水 2倾角75-90。滴水 3淋水 4溅水 5喷水 6猛烈喷水 7短时间侵水 8连续侵水 举例IP 65即要求具有尘密及对外壳喷水有防护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