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资金的管理制度
食品厂资金的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资金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 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2管理职能 2.1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调配,定期向领导 报告资金收支存情况。 2.2出纳是本单位资金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资金 的收支办理,并对货币资金进行日清月结。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资金按存放地点的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备 用金和其它货币资金。 3.2资金的一般管理规定。 3. 2. 1企业的一切现金收支和保管,都必须由专职出纳 和营业收款人员办理,非专职人员不得保管现金;营业款必 须当日存入银行。 3. 2.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可以保留一 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日常零星开支之用。现金库存的限额根 据单位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加以核定,一般隔夜存放现金 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此限额的应在下午下班前存入银行。 3. 2.3企业日常零星开支,除下列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 都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 2. 3. 1对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福利。 3. 2. 3. 2出差人员必须借支的差旅费。 3. 2. 3. 3个体劳动者的劳务报酬和购买农副产品的费 用。 3. 2. 3.4不满签发支票限额的零星开支。 3. 2.4出纳员应将所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空白支票 等,存放到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不准以白条抵库,严 禁私自挪用和保留账外资金。 3. 2.5公司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包括银行各种支票的 签发和传递,应由专职出纳或营业收款人办理。非专职人员 一律不准保管和签发各种支票。 3. 2.6公司因生产急需,必须使用空额转帐支票时,须 经总经理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用途、收款单位、限额等。 同时出纳员应详细记载支票号码、收款单位、用途、限额、 借用日期等,并由借用人签字;借用人应按指定的用途在限 额内签发支票,在规定期内向财务部报销。 3. 2.7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银行支票及账户, 不准将支票转让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3. 2.8公司应实行“印章分管、钱帐分管的原则,在 银行预留印鉴的印章不得全部交给出纳员保管使用。出纳员 除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兼管费用往来账 的登记工作及档案的保管。 3. 2.9财务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出纳保管的现金和其它 各种有价证券及经管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 3. 2. 10备用金是公司预付给内部有关部门作零星开支 的款项。备用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有利于防范挪用公款和贪 污浪费,有利于方便生产及职工工作的原则。 3. 2. 11公司的各项收付业务,必须以审核无误手续完备 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并经制证、复核人员和 有关人员签章后,出纳方能据以收付款项。出纳收款或付款 后,应在收款或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在该凭证上加盖“收讫” 或“付讫印章,以防重复收付。 3. 2. 12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依照业务发生的先后、序时逐笔 登记,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企业的银行存款结余数与银行对 账单结余数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未达账的原因,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 2. 13每月核对一次银行账目,由财务部负责人监督对 现金及有价证券进行盘点。 3. 2. 14对每笔资金支付坚持“一支笔签批原则,先由 财务总监审签后由总经理审批方可支付。对集团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必须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方可办理 资金支付。 4检查与考核 4.1按照规定每日向集团财务及公司总经理报送资金报 表,否则每次罚款20元; 4. 2贪污挪用公款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开除; 4.3公司员工借款由出纳员进行催收,并在工资中扣除, 否则由出纳员负连带责任; 4. 4对不由营销部销售的货款,由经手人负责货款安全, 但由出纳员进行催收,催收不力者,由出纳员负连带责任; 4.5负责公款的资金安全,对大额取款、存款(2万元 以上,含2万元)必须申报主管领导派人派车一同办理,否 则处以100元/次罚款,并承担损失; 4. 6每天必须登记银行日记账,否则每缺一笔罚款5元; 4. 7未进行财务数据管理日清月结的,每次罚款20元; 4. 8本制度中罚款金额未注明处,视情节轻重予以20元 500元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者,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5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人负责检 查与考核。 6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及规章即行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