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对外省接入商核验单接收办法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对外省接入商核验单接收办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方案(试行)的规定,网站备案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黔通安【2010】 3号文件。现将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接收真实性核验单的办法通告 如下 一. 网站备案(包括首次备案和备案变更)须提交真实性核验单。 二. 核验单提交采用邮寄原件方式,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 北路21号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702信息备案处(收),邮编 550001- 三. 具备Internet接入服务资质的外省接入商提交电子核验单,需 向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一)为履行工信部现场核验制度,必须提交在贵州省当地代备案点 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格式详见表一)盖上总部公章邮寄到管局。无代理备案点的外 省接入商管局一律拒绝审核。 1. 材料中包含该代理备案点的核验人和公司法人名称以及电话, QQ,邮箱,传真,详细地址。 2. 公司核验人员以及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至 我局更新相关信息(如不及时更新按虚假信息予以查处)。 3. 提交方法为邮寄或送到管局,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 路21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702信息备案处敖琳(收),邮 编5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代理备案点材料。 (二)管局在收到相关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提交单位。没有提 交的单位,管局一律拒绝审核该公司今后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 四. 各公司在提交备案信息后10天内将核验单上传,逾期我局将 退回备案信息,重新走备案流程。若核验单提交20天后备案数据 仍没有提交到管局,核验单一律作废,重新走备案流程。 五. 公司应仔细核验备案信息,我局将开展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查工 作,对于上报虚假备案信息的单位,将不予审核该公司今后提交 的所有备案信息。 六. 本办法于2010年9月8日开始实行,解释权归贵州省通信管 理局信息备案处。 表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XX公司地址XX省(市)X X 法定代表人x X 身份证号 受委托方贵州省XX公司 地址XX省(市)X X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委托方在贵州接入的所有网站进行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向管局提交网站备案有关材料。 □代为对网站负责人进行现场采集信息。 □代为与网站负责人签订网站备案信息安全协议和责任书。 □代为对委托方在贵州接入的所有网站进行真实性核验工作(包括存量网站)。 □代为配合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对所有网站备案信息进行抽查评估检查工作。 □其它 委托时限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代理备案单位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若因备案信息不真实或未及时变更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与代理备案单 位(受委托方)无关.,代理单位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