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G工序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LHJ-WI-TPQC-014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3.07.01 受控 标识 FOG工序检验作业指导书 序号 版本 修改内容 修订人 生效日期 备注 编制 审核批准 深圳利豪捷科技有限公司 SHEN ZHEN U HAO JIE TECHNOLOGY CO LTD LI HAO JIE 文件编码 LHJ -WI-TPQC-014 版本号 A0 生效日期 2013.07.01 文件名称 FOG工序检验作业指导书 本页码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规范FOG工序的质量标准与验收要求,以保证过程符合品质要求。 2, 范围 FOG及一次电测工序;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按照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全检。 3.2品质部负责产品检验标准的制定及产品品质结果的判定与控制。 3.3工艺部负责对产品品质异常分析确认与处理。 4检验标准 4.1设计(含工艺、量产、控制计划)文件、成品检验标准、本检验标准、限样等。 5检查工具及仪器 数显卡尺、菲林尺、放大镜、测试电脑、电测夹具、专用测试软件等。 6定义 6.1首检(含产前评估及首件的检验) A.交接班时; B.更换型号、参数及文件变更时;C.机台异常重新调机0K 时;D.治具或材料更换时;E.停机后重新生产时;F.操作者更换时; 6.2抽检 待出货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样品的检验结果,按照规 定的判断准则,判定整批产品是否合格,并决定是接收还是拒收该批产品,或采取 其它处理方式。 6.3巡检 生产组长及以上人员、工艺人员、QC每隔一段时间(或批量)对各工序的生产、质 量情况是否符合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进行确认。 6.4自检 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标准要求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6.5缺陷 分为主要及次要,主要是指影响产品功能性、严重外观性不良;次要是指主要缺陷外 的的缺陷统称。 7,检验程序 7.1产品检验方法 7.1.1生产部对产品外观、功能性进行全检。 7.1.2品质部对产品外观、功能性进行抽检,其中检验方案为 深圳利豪捷科技有限公司 SHEN ZHEN U HAO JIE TECHNOLOGY CO LTD LI HAO JIE 文件编码 LHJ -WI-TPQC-014 版本号 A0 生效日期 2013.07.01 文件名称 FOG工序检验作业指导书 本页码 第2页共2页 名称 检验方式 首检 抽检 外观检验 5pcs/机 5pcs/机/H 电性能检验 5pcs/机 5pcs/机/H 尺寸检验 5pcs/机 5pcs/机/H 设备参数 设备参数点检表 4H/次 备注1)批---是指在同一个首件的条件下。 7.1.3测试须采用标准目测台、电测夹具和测试软件,其必须经工艺、品质或客户确认 的电测夹具及测试条件检测。 7.2检验标准依据TP工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标准判定。 7.3 QC按照此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在检验记录表上加盖蓝色QCXXA”合 格章,检验不合格时加盖红色QCXXR”章并要求上道工序返工后重新送检。 8.相关文件支持及执行记录 8.1. FOG首检记录表 8.2. FOG IPQC巡检记录表 8.3. TP工序检验标准